大龙村是清城区花卉种植特色村、乡村振兴示范村,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北部,地处北江支流滨江沿岸冲积平原,主导产业为花卉苗木种植、水产养殖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清城区乡村振兴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大龙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6.8平方公里(2022年,清城区农业农村局)
- 下辖地区:8个村民小组(2023年,源潭镇人民政府官网)
- 常住人口:1245人(2020年,清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(2022年,清远市气象局)
- 车牌代码:粤R
- 行政区划代码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电话区号:0763
- 邮政区码:511533
- 特色标识:清城区花卉种植特色村、清城区乡村振兴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,李姓族人自南雄珠玑巷迁此建村,因村旁大龙溪得名(《清城区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大龙村与小龙村合并为现大龙村(源潭镇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8个村民小组,东接迎咀村,南邻源潭镇区,西连连安村,北至滨江沿岸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以冲积平原为主,地势平缓,平均海拔23米(清城区自然资源局.《清城区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09-15)。
水文条件
滨江支流大龙溪贯穿全村,年径流量约120万立方米(清远市水文局.《2022年滨江流域水文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2)。
土壤特征
土壤类型为冲积沙壤土,肥力较高,适宜花卉苗木种植(清城区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清城区特色农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05)。
人口民族
2020年常住人口1245人,其中男性632人、女性613人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.1‰(清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。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占总人口99.8%,另有少量壮族、瑶族常住人口(2022年,源潭镇人口统计报表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花卉苗木种植、水产养殖为核心产业。2022年花卉种植面积达1200亩,主要品种包括罗汉松、九里香、三角梅等,年产值约2800万元;水产养殖面积350亩,主打草鱼、鳙鱼养殖,年产值约420万元(清城区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清城区特色农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05)。
集体经济
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80万元,主要来源于花卉基地租金、水产养殖合作社分红(2022年,源潭镇政府财务公开报表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大龙村幼儿园,2023年有教职工12人,在园幼儿86人,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需求(清城区教育局.《清城区村级幼儿园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3-08-20)。
医疗
建有大龙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可开展常见病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(清城区卫生健康局.《村级卫生站建设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2-11-15)。
交通
村内主干道全部实现硬底化,距离源潭镇区约5公里,有城乡公交线路直达,交通便利(源潭镇交通办.《2023年村级交通设施建设报告》[EB/OL].2023-04-1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活动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“大龙巡游”民俗活动,村民制作巨型龙灯沿街巡游,祈求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,该习俗已列入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(《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》[M].广州:广东旅游出版社,2020年:89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保留清代李氏宗祠,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,为典型岭南宗祠建筑风格,2021年被列入清城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(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清城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1-05-20)。
地方特产
- 大龙罗汉松:树形优美、成活率高,为村内特色花卉品种,远销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(清城区农业农村局.《清城区特色农产品推介手册》[EB/OL].2022-10-08)。
- 滨江草鱼:依托滨江优质水源养殖,肉质鲜嫩、无土腥味,为清远市名优农产品(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.《清远市名优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02-15)。
乡村建设
2022年完成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,有效改善人居环境(清城区生态环境局.《2022年清城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验收报告》[EB/OL].2023-01-20)。2023年建成大龙村花卉文化广场,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,配套休闲健身设施,丰富村民文化生活(源潭镇政府.《大龙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公示》[EB/OL].2023-06-10)。
荣誉称号
- 2021年,被评为清城区花卉种植特色村(清城区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命名清城区特色农业专业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1-12-20)
- 2022年,被评为清城区乡村振兴示范村(清城区乡村振兴局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2-05)
以上文章内容为AI辅助生成,仅供参考,需辨别文章内容信息真实有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