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马村是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、清城区“生态宜居示范村”,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北部,地处北江支流潖江沿岸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、畜禽养殖及花卉苗木培育,始建于清代中期,2024年获评区级生态宜居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新马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6.8平方公里(2023年,清城区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8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- 常住人口:1245人(2023年,源潭镇政府统计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R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802102207
- 电话区号:0763
- 邮政区码:511533
- 特色标识:清城区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清远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中期,马姓、新姓族人迁居此地建村,取两姓首字得名“新马村”(《清城区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新田村与马屋村合并为现新马村(源潭镇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8个村民小组及新田、马屋2个自然村,东接迎咀村,南邻潖江,西连源潭社区,北至黄茅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潖江沿岸丘陵地带,地势东北高西南低,平均海拔约65米(2023年,清城区自然资源局)。
气候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1℃,年降水量1850毫米(清远市气象局.《2023年清远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
潖江支流穿村而过,村内有小型水库1座,灌溉渠系总长约3.2公里(源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3年农田水利设施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10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约2100亩,其中水田1600亩、旱地500亩;林地面积约3800亩(2023年,清城区农业农村局)。
林业资源
主要种植桉树、松树及阔叶树,森林覆盖率约42%(2023年,清城区农业农村局)。
人口民族
常住人口1245人,其中男性632人、女性613人,以汉族为主,占总人口的99.8%(2023年,源潭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抽样统计)。外出务工人员约410人,主要流向珠三角地区(源潭镇政府.《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05)。
经济
第一产业
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,2023年水稻种植面积1500亩,总产量约750吨;畜禽养殖以生猪、清远鸡为主,年出栏量约1.2万头(羽);花卉苗木种植面积约300亩,主要供应珠三角花卉市场(清城区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农业产业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第二产业
村内有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1家,主要从事大米加工,年加工能力约1000吨(源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.《2023年村级企业名录》[EB/OL].2024-02-25)。
第三产业
依托潖江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,2023年接待游客约8000人次,旅游收入约25万元(源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.《2023年村级企业名录》[EB/OL].2024-02-2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新马村小学教学点,现有教师6人,学生42人(2023年,清城区教育局)。
医疗
设有新马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2人,基本实现常见病就近诊疗(2023年,清城区卫生健康局)。
基础设施
村内通村公路全部硬化,总长约5.8公里;实现宽带、有线电视全覆盖;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农家书屋1个,藏书约2000册(源潭镇政府.《2023年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有春节舞龙、清明祭祖、中秋赏月等传统民俗活动,其中舞龙活动已有百年历史(《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56页)。
古建筑
村内现存清代马氏宗祠1座,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,为砖木结构,具有岭南传统建筑风格(《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56页)。
地方特产
新马优质丝苗米
选用本地传统丝苗品种,采用生态种植方式,米粒细长、口感香糯,2023年获评清城区“名优农产品”(清城区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公布2023年清城区名优农产品名录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12-20)。
清远鸡
采用林下散养模式,肉质鲜嫩、风味独特,是村内特色养殖品类(清城区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公布2023年清城区名优农产品名录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12-20)。
乡村建设
生态宜居建设
2023年完成村内污水管网改造,总长约2.5公里;建设垃圾分类点8个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%(源潭镇政府.《2023年生态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总结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荣誉称号
- 2024年获评清城区“生态宜居示范村”(清城区乡村振兴局.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清城区乡村振兴先进单位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2-05)
- 2022年被列为清远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(清远市乡村振兴局.《关于公布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03-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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