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

连生村是黑龙江省省级水稻种植示范村、鹤岗市市级文明村,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连生乡中部,地处三江平原冲积平原腹地,主导产业为优质粳稻种植与稻田综合种养,始建于清末光绪年间,2020年其核心农产品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连生村
  • 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连生乡
  •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  • 区域面积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  • 下辖地区:3个村民小组
  • 常住人口:1245人(2020年)
  • 气候类型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
  • 车牌代码:黑H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230422202201
  • 电话区号:0468
  • 邮政区码:156202
  • 特色标识:省级水稻种植示范村、市级文明村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村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清末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,山东移民迁此建村,因地处连生河畔得名,属萝北直隶厅管辖;1917年绥滨设县后划归绥滨县;1958年划归连生公社管辖;1984年连生公社改乡后,正式定为连生乡连生村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3个村民小组,东接永安村,南邻连生河,西连吉长村,北至连生乡人民政府驻地,村域范围涵盖连生河畔核心农耕区。

自然地理

村域地处三江平原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开阔,平均海拔52米;土壤以黑钙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高,适宜农作物种植;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.4℃,年降水量约530毫米,无霜期约130天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。

人口民族

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,连生村常住人口1245人,其中汉族占比97.9%,满族、朝鲜族等少数民族共26人,占比2.1%;劳动力人口约780人,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与外出务工。

经济发展

主导产业

以优质粳稻种植为核心主导产业,种植面积约1.2万亩,采用标准化绿色种植技术;辅以稻田养鸭、稻田养鱼等综合种养模式,2022年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达2000亩,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提升。

集体经济

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86万元,主要来源于水稻种植合作社分红、稻田综合种养收益及村级服务性收入,同比2021年增长12.7%。

社会事业

  • 医疗:建有标准化卫生室1所,配备执业医师1名、护士1名,可满足村民基本诊疗需求;
  • 文化:建有文化活动室1个、农家书屋1个,藏书量达2000余册,定期开展农业技术培训、民俗文化活动;
  • 基础设施: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全覆盖,2021年完成安全饮水改造工程,村民饮用水达标率100%;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,实现夜间照明全覆盖。

历史文化

村内保留有清末移民时期的土坯房遗址1处,见证了三江平原移民垦荒的历史;每年农历八月举办“稻花香文化节”,通过水稻种植技艺展示、民俗表演、农产品展销等活动,传承农耕文化与地域民俗。

地方特产

  • 连生村粳稻:米粒饱满、色泽光亮、口感软糯,2020年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,产品远销国内多个省市;
  • 稻田鸭蛋:采用稻田散养模式,鸭蛋蛋黄呈橙红色,蛋白质含量高,营养丰富,是当地特色农产品。

乡村建设

2022年完成村内道路绿化1.5公里,种植云杉、丁香等苗木3000余株;建成生活垃圾处理站1个,配备专职保洁人员3名,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;推进厕所改造工程,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%。

荣誉称号

  • 2020年,被评为黑龙江省省级水稻种植示范村;
  • 2020年,连生村粳稻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;
  • 2022年,被评为鹤岗市市级文明村。

数据来源:

  • ①历史沿革:《绥滨县地名志》[M].哈尔滨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90年:87页;
  • ②现任区划:连生乡人民政府.《连生村村级区划范围公示》[EB/OL].2021-06-20;
  • ③自然地理:《绥滨县统计年鉴2023》[M].哈尔滨:黑龙江统计出版社,2023年:45-47页;
  • ④人口民族:绥滨县统计局.《绥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;
  • ⑤经济发展:连生乡人民政府.《2022年度连生村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1-15;
  • ⑥社会事业:绥滨县乡村振兴局.《绥滨县2021年乡村建设成果公报》[EB/OL].2022-02-20;
  • ⑦历史文化:绥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.《绥滨县乡村文化资源普查报告》[M].2022年:112页;
  • ⑧地方特产: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.《关于公布2020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的公告》[EB/OL].2020-12-30;
  • ⑨乡村建设:连生乡人民政府.《连生村2022年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总结》[EB/OL].2023-02-10;
  • ⑩荣誉称号: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.《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水稻种植示范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0-11-20;鹤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市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。

以上文章内容为AI辅助生成,仅供参考,需辨别文章内容信息真实有效

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连生乡长春村
« 上一篇 2026-09-08 上午6:07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