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水村是和平县文明村、产业发展先进村,位于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东北部,地处东江上游浰江流域丘陵河谷地带,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与百香果培育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和平县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合水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3.8平方公里(2021年,和平县统计局.《2021年乡镇统计年鉴》[M].河源:河源人民出版社,2022:89页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762人(2020年,和平县人民政府.《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0.9℃,年降水量1700mm(2022年,河源市气象局.《2022年河源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P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624102204(2023年,国家统计局.《全国行政区划代码查询系统》[EB/OL].2023-03-01)
- 电话区号:0762
- 邮政区码:517229
- 特色标识:和平县文明村、和平县产业发展先进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陈姓族人自兴宁迁此建村,因地处两条溪流汇合处得名(《和平县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1998:156页)。2003年,原合水村与周边1个自然村合并为现合水村(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》[EB/OL].2003-05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大坝镇龙狮村,南邻浰江干流,西连大坝镇大坝村,北至和平县阳明镇星星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以丘陵河谷地形为主,地势东北高西南低,平均海拔180米(2022年,和平县自然资源局.《和平县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2-1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雨量充沛,年平均气温20.9℃,无霜期约300天,年降水量1700mm(2022年,河源市气象局.《2022年河源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水文条件
境内有两条自然溪流汇合注入浰江,流域面积2.1平方公里,水资源丰富,可满足农业灌溉与村民生活用水需求(2022年,和平县自然资源局.《和平县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2-10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优质水稻种植为核心产业,种植面积1200亩,年产水稻540吨;配套发展百香果种植基地300亩,年产百香果120吨,产品远销珠三角地区(2023年,大坝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合水村产业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2.6万元,主要来源于产业基地租金、公益林生态补贴及村级服务性收入(2023年,大坝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合水村产业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合水村小学教学点,现有教职工6人,在校学生42人,主要承担村内低年级义务教育教学任务(2023年,和平县教育局.《乡村教学点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9-01)。
医疗
设有合水村卫生站,配备注册乡村医生1名,具备基本诊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,可满足村民日常健康需求(2023年,和平县卫生健康局.《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3-10-20)。
基础设施
全村通村公路硬化率达100%,自来水入户率98%,光纤网络覆盖率100%,建有文化广场、农家书屋等公共服务设施(2023年,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合水村乡村建设工作总结》[EB/OL].2024-01-1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完整的客家传统习俗,春节期间举办舞龙灯、贴春联活动,农历二月初二举行“春祭”仪式,中秋、重阳等节日均遵循客家传统节庆流程(《和平县客家文化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:213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现存清代客家围龙屋1座,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,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建筑布局严谨,兼具居住与防御功能(2022年,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22-05-15)。
地方特产
- 合水百香果:因本地土壤肥沃、光照充足,果实饱满多汁,甜度达15-18度,2023年被评为和平县特色农产品(2023年,和平县农业农村局.《特色农产品认定公告》[EB/OL].2023-11-20)。
- 优质稻米:采用绿色生态种植技术,产出的大米口感软糯、香气浓郁,为本地热销农产品(2023年,大坝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合水村产业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 和平县文明村(和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县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
- 2023年 和平县产业发展先进村(和平县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农业先进集体的通知》[EB/OL].2024-01-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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