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东村是海丰县“文明村”“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”,隶属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,地处海丰县北部丘陵地带,紧邻平东镇政府驻地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、生猪养殖及特色果蔬培育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04年完成村级行政区划合并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平东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4.2平方公里(2022年,海丰县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1286人(2020年,海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3℃(汕尾市气象局.《2022年汕尾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N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521109201
- 电话区号:0660
- 邮政区码:516427
- 特色标识:海丰县文明村(2022年)、海丰县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(2021年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年间(1662-1722年),村民迁居此地建村,因地处平东镇东部区域得名(《海丰县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1990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平东一村与平东二村合并为现平东村(海丰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村级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东接九龙村,南邻谷兜村,西连平东社区,北至大面岭林场,村域范围覆盖平东镇东部核心农业区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粤东丘陵地带,地势北高南低,北部为低山丘陵,南部为河谷平地,耕地面积1860亩,林地面积2100亩(2022年,平东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降水量1850毫米,无霜期350天以上,光照充足,适宜农作物生长(汕尾市气象局.《2022年汕尾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水文条件
平东河流经村域南部,属黄江支流,河道全长约2.1公里,为村内农业生产提供稳定灌溉水源(海丰县水利局.《海丰县河流名录》[EB/OL].2021-03-10)。
人口民族
人口状况
2020年常住人口1286人,其中男性672人、女性614人,60岁以上人口占比18.7%,14岁以下人口占比21.2%(海丰县统计局.《海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。
民族构成
以汉族为主,暂无少数民族聚居的公开精确数据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农业为核心,水稻种植面积1200亩,年产优质水稻540吨;生猪养殖年出栏量1.2万头,为海丰县重要生猪供应点之一;特色果蔬种植面积300亩,主要品种包括荔枝、龙眼、百香果等(2022年,平东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集体经济
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8.6万元,主要来源于集体土地流转收益、村级光伏电站运营收入及农业服务性收费(海丰县乡村振兴局.《海丰县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20)。
地方特产
平东荔枝
村内荔枝种植历史超百年,品种以桂味、糯米糍为主,果大核小、果肉清甜多汁,年产量约80吨,为村内特色农产品(《海丰县农业志》[M].广州:广东科技出版社,2018年:156页)。
历史文化
传统习俗
保留粤东地区传统节庆习俗,春节舞狮、端午赛龙舟、中秋赏月等活动传承至今,其中舞狮习俗已有百年历史,每逢节庆均会开展表演(平东镇文化站.《平东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0-08-15)。
传统建筑
村内现存清代客家民居1座,为土木结构四合院建筑,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,目前仍有村民居住,具有粤东客家建筑典型特征(《海丰县文物普查名录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5年:342页)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设有平东小学分教点,2022年有在职教师8名,在校学生126名,覆盖村内及周边村落适龄儿童基础教育需求(2022年,海丰县教育局)。
医疗卫生
建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具备常见病诊疗、疫苗接种等基础医疗服务能力,村民医保参保率达100%(2022年,平东镇卫生院)。
基础设施
村内实现通硬化路、通自来水、通宽带网络全覆盖,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健身器材10套,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%(2022年,海丰县乡村振兴局)。
乡村建设
生态建设
2021年完成平东河村内段清淤整治工程,建设生态护坡1200米;2022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完成户厕改造120户,村容村貌显著提升(海丰县生态环境局.《海丰县2022年农村生态建设报告》[EB/OL].2023-01-25)。
振兴举措
2022年引入海丰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发展特色果蔬种植,建成百香果种植基地150亩,带动26户脱贫户就业增收,户均年增收约8000元(海丰县乡村振兴局.《海丰县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简报》[EB/OL].2023-02-10)。
荣誉称号
- 2021年,被评为海丰县“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”(海丰县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表彰2021年度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01-10)
- 2022年,被评为海丰县“文明村”(海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海丰县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
参考文献
- 海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海丰县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1990年:217页
- 汕尾市气象局.《2022年汕尾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
- 海丰县统计局.《海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
- 海丰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村级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2004-06-20
- 海丰县水利局.《海丰县河流名录》[EB/OL].2021-03-10
- 平东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2年平东镇农业发展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1-20
- 海丰县乡村振兴局.《海丰县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20
- 海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海丰县农业志》[M].广州:广东科技出版社,2018年:156页
- 平东镇文化站.《平东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0-08-15
- 海丰县文物局.《海丰县文物普查名录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5年:342页
- 海丰县教育局.《2022年海丰县村级教育机构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1-10
- 平东镇卫生院.《2022年平东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报告》[EB/OL].2023-01-15
- 海丰县生态环境局.《海丰县2022年农村生态建设报告》[EB/OL].2023-01-25
-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表彰2021年度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01-10
- 海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海丰县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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