泮洋村是潮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、饶平县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东北部,地处粤东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凤凰单丛茶种植与加工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2年入选饶平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(手工制茶技艺)传承地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泮洋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(2023年,新丰镇政府)
- 常住人口:1256人(2020年,饶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U
- 行政区划代码:445122114204(民政部.《全国行政区划代码查询平台》[EB/OL].2023-01-01)
- 电话区号:0768
- 邮政区码:515736
- 特色标识:饶平县文明村、潮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、县级非遗传承地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陈姓先祖从福建漳州迁入此地建村,因村内泮溪河环绕得名(《饶平县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1992年:217页)。自建村以来,行政隶属关系未发生重大调整,2004年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后仍隶属新丰镇(饶平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方案》[EB/OL].2004-05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溁东村,南邻新丰镇区,西连葵坑村,北靠福建诏安县太平镇(新丰镇政府.《2023年村级行政区划分布手册》[EB/OL].2023-03-15)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粤东丘陵地带,平均海拔约320米,地势北高南低,以低山缓坡为主(饶平县自然资源局.《新丰镇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6-15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,年降水量约1600毫米,无霜期达320天以上(潮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饶平县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08)。
水文条件
村内有泮溪河穿村而过,属韩江水系黄冈河支流,流域面积约2.1平方公里,为村内农田灌溉及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来源(《饶平县水利志》[M].广东科技出版社,2005年:89页)。
人口民族
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,全村常住人口1256人,其中男性642人,女性614人(饶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。村内人口以汉族为主,暂无少数民族聚居的公开记录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凤凰单丛茶种植与加工为主导产业,现有茶园面积约800亩,年产干茶约12吨,村内设有茶叶加工作坊12家(新丰镇政府.《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8万元,主要来源于茶园土地流转租金、集体作坊管理费及上级财政补助(饶平县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3-15)。
特色产业
手工制茶技艺于2022年被列入饶平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,现有市级非遗传承人1名、县级传承人2名(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10-2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内设有泮洋小学,为公办完全小学,2023年共有教职工8人,在校学生120人,覆盖周边3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(饶平县教育局.《2023年乡村学校统计数据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医疗卫生
设有标准化村卫生室1个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,实现村民“小病不出村”(饶平县卫生健康局.《2023年村级医疗机构名录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基础设施
截至2023年底,全村实现通村公路硬化率100%、自来水全覆盖、光纤网络入户率98%,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健身器材场地1处(新丰镇政府.《泮洋村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总结》[EB/OL].2023-12-3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“游灯祈福”民俗活动,村民手持花灯沿村内主干道巡游,祈求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,该习俗传承至今已有200余年(《饶平县民俗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8年:164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现存清代陈氏宗祠,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,为二进院落式建筑,2019年被列为饶平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(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21-05-20)。
地方特产
泮洋单丛茶:属凤凰单丛茶系,因种植于高海拔丘陵地带,茶叶香气浓郁、回甘持久,2023年获评“潮州市名优农产品”称号(潮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名优农产品评选结果公示》[EB/OL].2023-11-10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,被评为饶平县“文明村”(饶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县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2-05)
- 2023年,入选潮州市“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”(潮州市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》[EB/OL].2023-03-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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