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鼓村是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下辖行政村,地处潭水镇东北部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、生猪养殖及特色果蔬种植,村内保留有清代客家民居建筑群,2022年被评为阳春市文明村,是潭水镇客家文化传承核心村落之一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旗鼓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6.8平方公里(2023年,潭水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)
- 下辖地区:8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1256人(2020年,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Q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781108205
- 电话区号:0662
- 邮政区码:529629
- 特色标识:阳春市文明村、清代客家民居建筑群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属阳春县南厢都,民国时期属第三区潭水乡,1958年属潭水公社旗鼓大队,1983年改为旗鼓乡,1986年撤乡设村(阳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阳春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
现任区划
下辖8个村民小组,东接东湖村,南邻潭水社区,西连凤来村,北至新坡村,村域边界清晰,耕地与山地分布错落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粤西丘陵地带,以低山丘陵为主,海拔区间为100-300米,地势北高南低,坡度较缓,适宜农业耕作与林业种植。
气候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3℃,年降水量1800毫米,雨热同期,无霜期长达350天,利于农作物生长(阳江市气象局.《2023年阳江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
村内有小型山塘3座,总库容约5万立方米,灌溉渠系全长约8公里,覆盖全村所有耕地,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全村耕地面积2100亩,其中水田1600亩,旱地500亩,土壤以红壤为主,肥力中等,适宜种植水稻、果蔬等作物(2023年,潭水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林业资源
山地面积4200亩,主要种植马尾松、桉树等用材林,森林覆盖率达62%,同时零星种植荔枝、黄皮等经济林果。
人口民族
2020年常住人口1256人(阳春市统计局.《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,以汉族为主,其中客家人口占比约60%,为清代从梅县、兴宁等地迁入的客家后裔,保留完整的客家语言与习俗。
经济概况
第一产业
以农业为核心,2023年水稻种植面积1500亩,总产量约900吨;生猪年出栏量约8000头,采用生态养殖模式;特色果蔬种植面积300亩,主要种植桂味荔枝、鸡心黄皮、朝天椒等,其中桂味荔枝年产量约120吨,远销珠三角地区(潭水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村级集体经济
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约12万元,主要来源于集体土地流转、光伏电站收益及特色农产品代销服务,同比增长15%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旗鼓小学教学点,现有专任教师3名,在校学生45名,开设1-4年级课程,教学设施齐全,保障村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(2024年,阳春市教育局)。
医疗
设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具备基本诊疗能力,可提供常见病诊治、疫苗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,村民医保参保率达100%。
交通
实现村村通水泥路,村内主干道硬化率100%,道路总长度约6公里;距潭水镇政府约5公里,距阳春市区约30公里,交通便利。
历史文化
古建筑
村内保留有清代客家民居建筑群“旗鼓围屋”,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八年(1773年),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,为夯土结构,呈方形围合布局,设有瞭望台、排水沟等防御设施,具有典型的粤西客家围屋特征,2022年被列入阳春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(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阳春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2-06-10)。
民俗文化
保留有客家山歌、端午龙舟竞渡、重阳登高等传统习俗,其中客家山歌多以农事、爱情为题材,采用客家方言演唱,每年春节期间会举办山歌对唱活动;端午期间,村民会组队参加潭水河龙舟赛,传承客家文化与水乡精神。
地方特产
- 桂味荔枝:果实皮薄肉厚,清甜多汁,果肉脆爽,富含维生素C,年产量约120吨,为村内特色农产品。
- 生态生猪:采用林下散养模式,肉质紧实,脂肪含量低,深受本地及珠三角市场消费者喜爱。
- 鸡心黄皮:果形饱满,酸甜适中,具有消食化痰的功效,每年7月成熟上市。
特色品牌
- 2022年被评为“阳春市文明村”(阳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阳春市文明村(社区)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。
- 2023年被列为潭水镇“客家文化特色村”培育对象,重点打造客家民居旅游与特色农产品品牌。
基层治理
村“两委”成员共5名,其中党支部书记1名,村委会主任1名,委员3名,均为本地户籍人员,平均年龄45岁(2024年,潭水镇人民政府);建立村民议事会、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,严格推行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法,定期公开村务、财务信息,保障村民知情权与参与权。
参考文献
- 阳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阳春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
- 阳江市气象局.《2023年阳江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
- 阳春市统计局.《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
- 潭水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0
-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阳春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2-06-10
- 阳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阳春市文明村(社区)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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