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李村是鲁西南大蒜种植核心村,位于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东南部,属黄河冲积平原,主导产业为大蒜种植及初加工。明洪武年间李姓自山西洪洞县迁此立村,2023年被评为金乡县“大蒜种植示范村”,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金乡大蒜的重要产区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东李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
- 经纬度:东经116°27′15″-116°28′30″,北纬34°52′00″-34°53′10″
- 区域面积:2.1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6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1200人(2023年,来源:鸡黍镇人民政府2023年统计年报)
-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
- 车牌代码:鲁H
- 行政区划代码:370828102215
- 电话区号:0537
- 邮政区码:272208
- 特色标识:金乡大蒜(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核心产区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洪武年间(1368-1398年)李姓立村;清代属金乡县鸡黍社;1949年后属鸡黍区、鸡黍公社;1984年撤社设镇后属鸡黍镇至今(来源:《金乡县地名志》2018年版)。
现任区划
下辖6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西李村耕地、南至王庙村排水沟、西至张庄村主干道、北至郭庄村林地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黄河冲积平原,海拔36-39米(黄海高程),坡度<1‰(来源:金乡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土地利用图)。
气候特征
2023年平均气温13.9℃,年均降水量685mm,日照2410小时(来源:金乡县气象局2023年报)。
水文条件
3条灌溉沟渠(总长2.5km),属南四湖水系支流,地下水为主要生活用水。
土壤类型
潮土占耕地95%,有机质1.2%-1.5%,pH7.2-7.8,适配大蒜、小麦(来源:金乡县农技中心2023检测报告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2023年耕地1800亩(人均1.5亩),建设用地210亩,未利用地15亩(来源:鸡黍镇自然资源所)。
水资源
地表水储量4.8万m³,地下水可开采3.2万m³,灌溉机井22眼(来源:金乡县水利局2023年报)。
生物资源
主产金乡大蒜(地理标志)、小麦、玉米;畜禽以猪、鸡为主,无珍稀物种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1200人(320户,户均3.75人),性别比106:100,60岁以上占22%(来源:鸡黍镇派出所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8%,回族2户5人散居(来源:鸡黍镇民政办2023年)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65:12:23。
第一产业
大蒜1500亩(年产2250吨,产值1800万元),小麦300亩,玉米280亩(来源:金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报)。
第二产业
2家蒜片加工企业(2023年产值240万元),3家农资店(年营业额80万元)。
第三产业
电商服务站1个(2023年线上销售额160万元),农家乐1家(年接待2000人次)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.12万元,村集体经济36.5万元(来源:金乡县乡村振兴年报2023)。
发展举措
2022年推广大蒜标准化种植(亩增10%);2023年建电商站,对接京东/淘宝;与企业签订保底收购协议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级幼儿园1所(32儿童),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(来源:鸡黍镇教办2023)。
医疗卫生
标准化卫生室1个(2医护),医保覆盖率100%(来源:鸡黍镇卫生院2023)。
基础设施
道路硬化率100%,太阳能路灯60盏,文化广场1处,垃圾收集点5个(来源:鸡黍镇建办2023)。
社会保障
互助养老点1个,低保12户,特困3人(来源:鸡黍镇民政办2023)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明洪武年立村,李氏宗祠(清乾隆年间)为县级文保单位(2019年公布)。
民俗文化
春节祭祖、元宵灯会,大蒜文化节参与度高;蒜编手工艺有3名传承人。
地方名人
李建国(1965-):高级农艺师,济宁市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(2021),长期指导本村大蒜种植。
地方特产
金乡大蒜:白皮紫瓣,总硫化物≥3.8g/kg,2002年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;2023年占村农业产值86%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距济徐高速鸡黍出口5.2km,G105国道3.8km(来源:金乡县交通局2023路网图)。
公共交通
每日3班城乡公交(金乡-鸡黍-东李),票价3元。
其他交通
无大型枢纽接驳,距金乡汽车站18km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:金乡县大蒜种植示范村(县农业农村局)
- 2022年:济宁市文明村(市文明办)
- 2021年:金乡县卫生村(县爱卫会)
数据参考来源
- 鸡黍镇人民政府.《2023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4-01.
-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.《2023乡村振兴报告》[EB/OL].2024-02.
- 《金乡县地名志》编纂委员会.《金乡县地名志》[M].济南:山东人民出版社,2018:215-216.
- 济宁市文明办.《2022市级文明村镇表彰决定》[EB/OL].2023-0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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