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城村是东北黑土区优质水稻核心种植区,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东北部玉河镇中部,隶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玉河镇。村域以松花江冲积平原为主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与畜牧养殖,始建于民国初年,2001年合村并镇后保留原建制,是延寿县“稻渔综合种养”示范村之一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新城村(别名:暂无)
- 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玉河镇
- 经纬度:东经约128°25′,北纬约45°40′
- 区域面积:约5.2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新城屯、东风屯、利民屯
- 户籍人口:约856人(2023年,来源:延寿县统计局2023乡村人口统计)
- 气候类型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(四季分明,冬寒夏短)
- 车牌代码:黑A
- 电话区号:0451
- 邮政区码:150773
- 特色标识:延寿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核心种植区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始建于1912年(民国初年);1946年属玉河区;1958年成立新城生产大队;1984年改为新城村;2001年合村并镇时保留原建制(来源:《延寿县志(2001-2010)》)。
现任区划
下辖新城屯、东风屯、利民屯;边界东至玉河镇福利村,南至玉河镇延新村,西至延寿镇,北至玉河镇长安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松花江流域冲积平原,海拔120-150米(数据基准:黑龙江省测绘局2020年地形数据),地势平坦开阔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2.6℃,年均降水量570mm,无霜期约125天(来源:延寿县气象局2023年气候年报)。
水文条件
蚂蜒河支流流经村域3公里,用于农田灌溉;建有新城小型水库1座,库容约80万立方米。
土壤类型
黑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3-5%,肥力等级一级,适配水稻、玉米、大豆种植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2023年耕地面积6800亩,人均8亩;林地面积1200亩,草地面积300亩。
水资源
地表水储量120万立方米,地下水可开采量约50万立方米;水利设施包括水库1座、灌溉渠道5公里。
生物资源
农作物:水稻、玉米、大豆;特色动物:东北林蛙(野生种群约2000只);无珍稀保护物种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856人,282户,户均3.03人;性别比105:100(男:女);60岁以上占比22%(来源:延寿县统计局2023年报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8%,满族、朝鲜族合计占2%,散居分布无集中聚居区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65:15:20。
第一产业
水稻种植4500亩(年产2250吨)、玉米1200亩(600吨)、大豆1000亩(150吨);稻渔综合种养500亩(水稻+泥鳅),亩均增收1200元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(大米、饲料),年产值300万元;产品包括精制延寿大米、畜禽配合饲料。
第三产业
农家乐2家、稻海观光项目1个;电商服务站1个,2023年线上销售大米300吨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0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(来源:玉河镇2023工作报告)。
发展举措
引入“稻渔种养”技术(2022年);与京东农场合作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(2023年);建成电商服务站(2021年),年增收5万元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新城小学1所(在校生45人、教师5人),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(医护2人),配备血压计、听诊器等基础设备,医保覆盖率99%。
基础设施
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(水泥路面宽4米);文化广场2000㎡、太阳能路灯50盏、垃圾处理站1个。
社会保障
互助养老点1个(覆盖120位老人);低保18户、特困供养3人,保障率10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始建于1912年,百年老井1口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8年认定)。
民俗文化
春节扭秧歌、端午包粽子;业余二人转剧团1个(成员10人,年均演出5场)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记录。
地方特产
延寿大米(地理标志产品):颗粒饱满、色泽清白,蒸煮香气浓郁;新城村为核心种植区,2023年产量2250吨,产值1500万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连接省道S203支线,距玉河镇政府5公里、延寿县城18公里。
公共交通
每日3班城乡公交(延寿-玉河-新城),单程票价5元。
其他交通
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延寿县“水稻种植示范村”(延寿县农业农村局)
- 2022年哈尔滨市“文明村”(哈尔滨市文明办)
数据参考来源
- 延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延寿县志(2001-2010)》[M].哈尔滨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2012:156-157.
- 延寿县统计局.《2023年延寿县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3-10.
- 玉河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5.
- 延寿县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统计年报》[内部资料].2024-02.
- 哈尔滨市文明办.《2022年度文明村镇表彰决定》[EB/OL].2023-02-1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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