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兴鄂伦春族乡是黑河市唯一的鄂伦春族聚居乡,位于逊克县东南部,隶属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。地处小兴安岭北麓,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,主导产业为特色种植、民族养殖及文化旅游。1953年建乡,是鄂伦春族下山定居的重要节点,2022年新兴村获评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。
基本信息
中文名称:新兴鄂伦春族乡
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
地理位置:东经128°25′-128°45′,北纬48°55′-49°05′
区域面积:1180平方千米(2023年统计)
下辖地区:2个行政村(新兴村、新建村),6个村民小组
人口数量:2023年户籍人口820人(其中鄂伦春族148人),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612人
气候条件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冬季寒冷漫长(-40℃至-10℃),夏季温和短促(15℃至28℃),年降水量540毫米
车牌代码:黑N
行政区划代码:231123204
电话区号:0456
邮政区码:164422
补充字段: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(新兴村)、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1953年,鄂伦春族从游猎转为定居,建立新兴鄂伦春族乡;1958年改为新兴人民公社;1984年根据黑龙江省政府文件恢复乡建制;2001年保持原建制至今。
现任区划
下辖新兴村、新建村2个行政村,6个村民小组。行政范围东接嘉荫县界,西至逊河镇界,北抵逊克农场,南连小兴安岭主脉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小兴安岭北麓余脉,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,平均海拔350米(黄海高程),地势南高北低。
气候特征
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均温-1.2℃,极端最低温-45.6℃(1980年),极端最高温35.1℃(2019年);年降水量540毫米,65%集中在夏季;无霜期约102天,盛行西北风(冬季)和东南风(夏季)。数据来源:2023年逊克县气象站统计。
水文条件
库尔滨河支流新兴河穿境而过,境内长度22千米,流域面积165平方千米,主要用于农田灌溉。
土壤类型
以暗棕壤为主,有机质含量3.5%-5.0%,适宜种植大豆、小麦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2.1万亩,林地面积105万亩,人均耕地25.6亩(2023年);林地覆盖率85.2%。
生物资源
野生动物有野猪、狍子、榛鸡等;森林树种以红松、落叶松为主;人工种植蓝莓基地120亩(2023年)。
矿产资源
境内无已探明的大型矿产资源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820人,户均3.2人;2020年七普常住人口612人,性别比105:100;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28.3%。数据来源:逊克县统计局2023年公报。
民族构成
以汉族为主(占比82.0%),鄂伦春族占比18.0%,主要聚居在新兴村;另有少量满族、蒙古族人口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一二三产业占比为72:6:22,初步形成”农业+文化旅游”双主导模式。
第一产业
核心作物大豆1.6万亩(年产量3200吨)、小麦0.5万亩(年产量1200吨);特色养殖野猪年出栏520头、狍子180只;农业专业合作社3家,年营业额21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1家,主营大豆油提炼,年产值58万元。
第三产业
民族文化旅游项目2个:鄂伦春民俗博物馆(年接待1.2万人次)、古伦木沓节体验基地(年接待0.8万人次);2023年旅游收入165万元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0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32万元。数据来源:逊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报告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1所中心小学,在校学生32人,教职工6人;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%。
医疗卫生
1所乡卫生院,医护人员4人,配备B超机、血常规分析仪;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99.1%。
基础设施
交通:G222国道穿境而过,村级道路硬化率100%;供水:24小时稳定供水;通信:宽带全覆盖,5G信号覆盖行政村;环保:小型污水处理站1座,日处理能力50吨。
社会保障
养老服务站1个,床位12张;低保对象12户15人,特困人员供养3人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1953年鄂伦春族从游猎生活转为定居,建立新兴乡;境内”撮罗子”遗址(鄂伦春族传统民居)为逊克县县级文保单位(2018年公布)。
民俗文化
传承鄂伦春族传统节日”古伦木沓节”,每年农历五月举行,活动包括狩猎文化展示、民族歌舞表演等,2009年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;现有省级非遗传承人1人,市级传承人2人。
地方特产
1. 鄂伦春桦树皮手工艺品:采用传统技法制作,产品包括桦树皮盒、笔筒等,年销售额约30万元;2. 有机大豆:获得有机食品认证,年产量3200吨,主要供应北京、上海等市场;3. 野猪腊肉:采用传统熏制工艺,年销量5吨。
交通运输
公路:G222国道南北穿境,村级道路全部硬化;公共交通:每日2班客运班车往返逊克县城(早7:00、午13:00);其他:距逊克县火车站62公里,需自驾接驳。
荣誉称号
1. 2021年: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(授予单位:黑龙江省民宗委);2. 2022年: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(新兴村,授予单位:国家民委);3. 2023年:黑河市乡村旅游示范乡(授予单位:黑河市文旅局)。
数据参考来源
1. 逊克县人民政府.《2023年逊克县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3-15.
2.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.《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名单》[EB/OL].2021-12-20.
3.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.《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单》[EB/OL].2022-08-10.
4. 逊克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逊克县志(2001-2020)》[M].哈尔滨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2023:125-130.
5. 逊克县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新兴鄂伦春族乡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2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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