砚山村是富锦大豆种植核心区,位于三江平原腹地,隶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砚山镇,地形为冲积平原,主导产业为大豆、玉米、水稻种植,历史可追溯至清末,现为砚山镇重点农业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砚山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砚山镇
- 经纬度:东经约132°15′,北纬约47°05′
- 区域面积:8.5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户籍/常住人口:户籍320户1100人,常住人口850人(2023年,砚山镇统计年报)
- 气候类型及特征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冬季寒冷漫长,夏季温暖短促,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黑D
- 行政区划代码:230882104201
- 电话区号:0454
- 邮政区码:156104
- 特色标识:富锦大豆种植核心区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属三姓副都统辖区;民国时期属富锦县第四区;1949年属砚山公社;1984年公社改乡,属砚山乡;1996年乡改镇,属砚山镇至今。(来源:《富锦市志》2005版)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砚山河,西至东立村,南至同三公路支线,北至砚山林场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三江平原冲积平原,海拔60-70米,平坦开阔,地表坡度≤1°。(数据基准:富锦市国土空间规划2022)
气候特征
年均温3.6℃,年降水量542mm,无霜期141天,≥10℃积温2650℃。(来源:《富锦市气候公报》2023)
水文条件
砚山河(松花江支流)流经村东,全长3.2公里,灌溉面积2100亩;有小型灌溉井50眼。
土壤类型
黑土(占65%)、草甸土(占35%)为主,有机质含量3.5-5.0%,肥力高,适配大豆、玉米、水稻。
自然资源
- 土地资源:耕地1.2万亩(人均13.8亩,2023年),林地0.1万亩,建设用地0.05万亩。
- 水资源:地表水年径流量约120万立方米,地下水可开采量约80万立方米;有小型蓄水塘坝1座。
- 生物资源:农作物天敌资源(赤眼蜂、瓢虫);特色品种为富锦大豆、东北粳稻。
- 矿产资源: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1100人(户均3.44人),常住人口850人;性别比105:100;60岁以上人口占25.2%。(来源:砚山镇2023统计年报)
民族构成
汉族占98.1%,满族、朝鲜族合计占1.9%,散居分布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三次产业占比:65:15:20(2023年)
第一产业
大豆种植6000亩(年产1200吨),玉米3000亩(年产1800吨),水稻2000亩(年产1200吨);年产值180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(大豆榨油、玉米粉碎),年产值300万元;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及周边市场。
第三产业
电商服务站1个(年销售额50万元),采摘园1个(年接待游客2000人次)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.1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。(来源:砚山镇政府2023年度报告)
发展举措
实施大豆高产创建项目(亩产提升10%),建设电商服务站(带动20户农户增收),推进“党支部+合作社”模式(覆盖80%农户)。
社会事业
- 教育事业:砚山镇中心小学教学点1个(学生25人,教师3人),义务教育普及度100%。
- 医疗卫生:标准化村卫生室1个(医护2人,设备15台套),医保覆盖率98.5%。
- 基础设施: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,太阳能路灯50盏,文化广场1个(1200㎡),垃圾转运站1个。
- 社会保障:互助养老点1个(服务60岁以上老人),低保户12户20人,特困供养3人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建村于1910年(清末),现存民国时期老井1口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8年认定)。
民俗文化
春节扭秧歌、端午包粽子、中秋赏月等传统活动;东北二人转业余表演队1支(10人)。
地方名人
李建国:2022年佳木斯市劳动模范,砚山村大豆种植合作社理事长,带动50户农户增产增收。
地方特产
富锦大豆:颗粒饱满,蛋白质含量40-42%,采用“三垄栽培”技术;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(2010年认证);砚山村年产量1200吨,产值约720万元。
交通运输
- 公路交通:村内主干道宽4米(水泥路面),通砚山镇政府(5公里)、富锦市区(30公里)。
- 公共交通:城乡公交3班/日(砚山村-富锦市区)。
- 其他交通:距佳木斯东郊机场125公里,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佳木斯市“大豆种植示范村”(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)
- 2022年富锦市“文明村”(富锦市委宣传部)
数据参考来源
- 富锦市砚山镇人民政府.《砚山镇2023年度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5.
- 富锦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富锦市志》[M].哈尔滨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2005:321-323.
- 富锦市气象局.《富锦市气候公报2023》[EB/OL].2024-02-01.
- 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度劳动模范表彰决定》[EB/OL].2023-05-0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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