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大通河乡通河村

通河村饶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核心种植区,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西北部、大通河沿岸,隶属于大通河乡。村域地形以三江平原低缓平原为主,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及林下经济。1956年建村,2022年获评饶河县“文明村”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通河村(无别名)
  • 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大通河乡
  • 经纬度:东经133°47′,北纬46°55′
  • 区域面积:2.5平方公里(2023年)
  • 下辖地区:3个村民小组
  • 户籍/常住人口:户籍人口320人,常住人口280人(2023年,饶河县2023统计年鉴)
  • 气候类型及特征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冬季寒冷漫长,夏季温暖短促
  • 车牌代码:黑J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230524202201
  • 电话区号:0469
  • 邮政区码:155702
  • 特色标识:饶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核心种植区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1956年成立通河生产大队,隶属大通河乡;1984年改为通河村,行政隶属不变;2001年至今区划未调整(来源:饶河县地方志2020年版)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3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大通河主河道、西至青山村耕地、南至小南河村林地、北至大岱村居民点(来源:大通河乡2023年行政边界图)。

地理环境

地形地貌

地处三江平原东部边缘,地势平坦,平均海拔65米,为冲积平原地貌(数据基准:饶河县2023年地形测绘报告)。

气候特征

年均气温1.5℃,年均降水量550mm,无霜期125天,≥10℃积温2300℃(来源:饶河县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。

水文条件

临近大通河,有3条灌溉渠(总长4.2km),用于农田灌溉;无天然湖泊(来源:饶河县水务局2023年水资源公报)。

土壤类型

以黑土、草甸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3.5%-5.0%,适配水稻、大豆、玉米(来源:饶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土壤普查)。

自然资源

土地资源

耕地1800亩(人均5.6亩),林地300亩,草地150亩(2023年,饶河县自然资源局)。

水资源

地表水年可利用量12万m³,地下水8万m³;2座泵站,灌溉覆盖率95%(2023年,饶河县水务局)。

生物资源

野生动物有野鸡、野兔;野生植物有榛子、蘑菇;特色品种为饶河大米(地理标志)。

矿产资源
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
人口民族

人口数据

2023年户籍320人(85户,户均3.76人),性别比108:100;年龄结构:18岁以下15%、18-60岁60%、60岁以上25%(来源:饶河县2023统计年鉴)。

民族构成

汉族占95%,满族、朝鲜族合计5%,散居(2023年,大通河乡民政办)。

经济发展

产业结构
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65:10:25(来源:大通河乡2023工作报告)。

第一产业

水稻1200亩(年产600吨)、大豆500亩(75吨)、玉米100亩(50吨);林下榛子50亩(2吨);年产值280万元(2023年)。

第二产业

1家大米加工企业,年加工300吨,产值30万元(2023年)。

第三产业

2家农家乐(年接待1200人次);林下采摘项目(年创收15万元)(2023年)。

经济数据
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0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(来源:大通河乡2023工作报告)。

发展举措

2022年高标准农田改造3km渠系;2023年推广“稻+鸭”模式300亩(溢价15%);电商年销大米80万元。

社会事业

教育事业

适龄儿童就读大通河乡中心小学,义务教育入学率100%(2023年,饶河县教育局)。

医疗卫生

标准化卫生室1个(医护2人),医保覆盖率98%(2023年,大通河乡卫生院)。

基础设施

柏油路2.8km(硬化率100%);文化广场800㎡,路灯50盏;污水处理覆盖率85%(2023年,大通河乡基建办)。

社会保障

互助养老点1个;低保5户12人,特困1人,应保尽保(2023年,大通河乡民政办)。

历史文化

历史渊源

1956年建村,有1960年代老井(县级一般文物)(来源:饶河县文广旅局2023年名录)。

民俗文化

春节扭秧歌,9月“秋收节”(收割体验+展销),传承良好。

地方名人

暂无公开记载。

地方特产

饶河大米核心种植区产品:颗粒饱满、口感软糯,大通河水灌溉;2010年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,2023年村内产值200万元,远销北上广(来源:国家地理标志网、饶河县农业局2023报告)。

交通运输

公路交通

连接S307省道(3km入口),距县城35km(车程50分钟)(2023年,大通河乡交通办)。

公共交通

每日2班巴士往返县城(7:00/13:00,车程1小时)(2023年,饶河县交通局)。

其他交通

无大型枢纽接驳。

荣誉称号

  • 2023年:双鸭山市“生态宜居示范村”(市委农办)
  • 2022年:饶河县“文明村”(县委宣传部)

数据参考来源

  • 饶河县统计局.《饶河县2023统计年鉴》[M].2024:123-125.
  • 大通河乡政府.《2023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5.
  • 饶河县气象局.《2023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05.
  • 国家地理标志网.《饶河大米保护公告》[EB/OL].2010-09-13.
  • 饶河县文广旅局.《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M].2023:45.
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大通河乡青山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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