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瓦店村

瓦店村是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下辖行政村,地处邙山南麓洪积平原,位于孟津区东北部、朝阳镇东南部,四级隶属为豫-洛阳-孟津-朝阳。村域以平原地形为主,主导产业为农业与文旅融合发展,核心特色为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——瓦店遗址(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晚期聚落遗址),2006年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瓦店村(别名:暂无)
  • 所属地区: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
  • 经纬度:北纬34°46′12″,东经112°38′25″
  • 区域面积:2023年约2.5平方公里
  •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  • 户籍人口:2023年约1200人(来源:孟津区统计局2023年数据)
  •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
  • 车牌代码:豫C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410308101205
  • 电话区号:0379
  • 邮政区码:471100
  • 特色标识: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(瓦店遗址)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晚期,瓦店村区域已有人类聚居(瓦店遗址考古证实);明清时期属洛阳县朝阳里;1955年划归孟津县朝阳乡;2021年孟津撤县设区后,属孟津区朝阳镇至今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5个村民小组,行政边界北至朝阳镇高沟村,南接送庄镇梁凹村,西临朝阳镇周寨村,东连送庄镇白鹿庄村。

地理环境

地形地貌

属邙山南麓洪积平原,海拔130-150米,地势平坦开阔,坡度小于3°,为典型的平原村落地形。

气候特征

年均气温14.2℃,年均降水量601.8mm,无霜期218天(来源:洛阳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。

水文条件

无天然河流流经,依赖地下水灌溉,村内有机井12眼,配套小型灌溉渠系,属黄河流域洛河水系间接补给区。

土壤类型

以潮土为主,土层深厚,肥力中等,pH值7.5-8.0,适配小麦、玉米、蔬菜等农作物种植。

自然资源

土地资源

2023年耕地面积约1800亩,人均1.5亩;建设用地约300亩,林地约100亩。

水资源

地下水储量较丰富,单井出水量约30立方米/小时,有机井12眼,满足农业灌溉及生活用水需求。

生物资源

农作物以小麦、玉米为主,经济作物有蔬菜、瓜果;野生动物以常见鸟类、啮齿类为主,无珍稀保护物种。

矿产资源
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资源。

人口民族

人口数据

2023年户籍人口1200人,户均3.5人,性别比105:100(男:女),60岁以上人口占比20%(来源:孟津区统计局2023年数据)。

民族构成

主体为汉族,占总人口99.8%,另有少量回族、满族人口散居,无集中聚居区。

经济发展

产业结构
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为35:20:45。

第一产业

小麦种植面积1200亩,玉米1000亩,蔬菜300亩;2023年农业总产值约800万元。

第二产业

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,主要生产面粉、食用油等,2023年工业总产值约500万元。

第三产业

以文旅研学为主,依托瓦店遗址开展考古研学活动,村内有农家乐2家;2023年接待游客约5000人次。

经济数据

2023年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.1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(来源:朝阳镇政府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报告)。

发展举措

2022年启动瓦店遗址研学基地建设项目,2023年纳入孟津区文旅融合示范项目,带动村集体增收5万元。

社会事业

教育事业

村内有完全小学1所,在校生80人,教师6人,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
医疗卫生

村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2名,配备基本诊疗设备(血压计、听诊器、输液器等),村民医保覆盖率98%。

基础设施

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,主干道宽4米;有文化广场1个(面积约1000平方米),垃圾收集点5个,太阳能路灯30盏。

社会保障

设有养老互助点1个,覆盖60岁以上老人;低保户15户,特困供养户3户,均纳入民政保障体系。

历史文化

历史渊源

瓦店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晚期重要聚落遗址,面积约100万平方米,2006年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出土陶器、石器、骨器等文物数百件,对研究中原地区文明起源具有重要价值。

民俗文化

保留春节社火、清明祭祖等传统民俗活动,社火以舞龙、舞狮为主,每年正月十五举办;祭祖活动在清明节期间举行,传承家族文化。

地方名人

暂无公开记载的知名地方人物。

地方特产

暂无特色地理标志产品,村内传统手工面、农家蔬菜为本地知名农产品。

交通运输

公路交通

村内主干道为水泥硬化路,连接省道S310;距洛阳绕城高速孟津站约8公里,车程15分钟。

公共交通

城乡公交301路(洛阳-孟津-朝阳)经过村内,每日6班次,单程票价2元。

其他交通

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
荣誉称号

暂无村级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;所属瓦店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(2006年)。

数据参考来源

  • 洛阳市气象局.《2023年洛阳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.
  • 孟津区统计局.《2023年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2.
  • 朝阳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朝阳镇乡村振兴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3.
  • 国务院.《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》[EB/OL].2006-05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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