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固城村是豫北地区知名的无公害蔬菜种植专业村,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东南部,行政隶属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,地处黄河冲积平原核心区,主导产业为蔬菜种植与乡村旅游,建村历史可追溯至明洪武年间,2022年获评新乡市“文明村”,2023年入选卫滨区“蔬菜产业示范村”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丁固城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河南省-新乡市-卫滨区-平原镇
- 经纬度:东经113°51′12″,北纬35°18′24″
- 区域面积:2.1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3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820人(2023年,来源:平原镇统计年鉴2024)
-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豫G
- 行政区划代码:410703100205
- 电话区号:0373
- 邮政区码:453000
- 特色标识:新乡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(2021年认证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- 明洪武年间(1368-1398年):丁姓家族迁此建寨,定名丁固寨(来源:《卫滨区村庄志》2022);
- 1958年:划归新乡县洪门人民公社,更名为丁固城村;
- 2003年:随洪门乡部分区域划入卫滨区,隶属平原镇;
- 2019年:完成村庄规划调整,确定现有管辖边界。
现任区划
下辖3个村民小组,管辖边界东至定国村,南接小店镇界,西临平原镇政府驻地,北连金穗大道(省道S308)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海拔72-75米,无明显起伏(数据基准:卫滨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地形勘测)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14.1℃,年降水量617.8mm,无霜期220天(来源:新乡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年报)。
水文条件
东孟姜女河支流穿村而过,境内长度1.2公里,灌溉面积1200亩;配套有机井2座,满足农业用水需求。
土壤类型
以潮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1.2%-1.5%,肥力中等,适宜种植番茄、黄瓜、小麦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1500亩,人均1.83亩;建设用地300亩(2023年,来源:卫滨区自然资源局)。
水资源
地表水年径流量约5万立方米,地下水储量约8万立方米,有小型灌溉渠道3条。
生物资源
主要农作物为番茄、黄瓜、小麦;特色品种为丁固城无公害番茄;无珍稀野生动物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末户籍人口820人,户均3.2人,性别比105:100(男:女),60岁以上人口占比18%(来源:平原镇统计年鉴2024)。
民族构成
以汉族为主,占总人口99.5%;少数回族(5人)散居村内,无集中聚居区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为45:20:35。
第一产业
蔬菜种植面积1200亩,其中温室大棚300亩;年产番茄1500吨、黄瓜800吨、其他蔬菜500吨,总产值140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,主要从事蔬菜脱水加工,2023年产值500万元。
第三产业
农家乐5家,乡村旅游核心项目为“番茄采摘节”,2023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,收入200万元。
经济数据
2023年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.8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(来源:卫滨区政府网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)。
发展举措
2022年实施“蔬菜产业提升项目”,建设智能温室50亩,引入绿色种植技术,蔬菜产值提升20%;2023年推进“乡村旅游示范村”建设,完善农家乐配套设施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内有公办幼儿园1所,教职工5人,在园幼儿60人;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就近入学,普及度100%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,执业医师2人,配备基本诊疗设备;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率98%(2023年)。
基础设施
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,主干道宽6米;建有文化广场1个(面积1200平方米)、污水处理站1座(日处理能力50吨);全部农户通自来水、天然气。
社会保障
养老服务站1个,提供日间照料服务;低保户12户,特困供养3人,保障覆盖率10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建村于明洪武年间,现存古寨墙遗迹1处(长500米,高2米),2021年被列为卫滨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三月三举办传统庙会,包含戏曲表演、农产品展销等活动,传承至今已有百年历史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记录的知名人物。
地方特产
丁固城无公害番茄:果实圆形,色泽鲜红,可溶性固形物含量≥8%,采用绿色防控技术(无化学农药残留),2021年获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,2023年产值1000万元,产品销往新乡市区及周边城市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道路全部硬化,与省道S308(金穗大道)直接连通,距新乡市区核心区8公里。
公共交通
新乡公交12路设丁固城村站,每日运营10班次,连接新乡东站与平原镇。
其他交通
距新乡东站(高铁站)15公里,车程约25分钟;距新乡站10公里,车程约20分钟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:卫滨区“蔬菜产业示范村”(授予单位:卫滨区农业农村局);
- 2022年:新乡市“文明村”(授予单位: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);
- 2021年:新乡市“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”(授予单位:新乡市农业农村局)。
数据参考来源
- 卫滨区人民政府.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3-15.
- 平原镇人民政府.《平原镇统计年鉴2024》[M].新乡:新乡市统计局,2024:112-113.
- 新乡市气象局.《2023年新乡市气候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20.
- 卫滨区地方志办公室.《卫滨区村庄志》[M].新乡:河南人民出版社,2022:234-236.
- 卫滨区自然资源局.《2023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1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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