闫庄村是新野县蔬菜产业核心村、南阳盆地平原特色村落,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东南部王庄镇境内,隶属河南省-南阳市-新野县-王庄镇四级行政体系,地形以河流冲积平原为主,主导产业为甘蓝种植与农产品加工,明清时期形成聚居村落,2022年被认定为新野县乡村振兴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闫庄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
- 经纬度:北纬32°45′12″,东经112°22′36″(来源:新野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村级测绘数据)
- 区域面积:2.5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1200人(2023年,来源:新野县统计年鉴2024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、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豫R
- 行政区划代码:411329104205
- 电话区号:0377
- 邮政区码:473555
- 特色标识: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新野甘蓝种植基地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清时期属新野县溧河保;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王庄区;1958年划入王庄人民公社;1983年公社改镇后设闫庄村至今(来源:《新野县志1986-2005》)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王庄村、南至曹营村、西至五星镇宋湾村、北至前孙村,村部位于村中心文化广场北侧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南阳盆地冲积平原,海拔80-85米,地形平坦开阔,成因系唐河、溧河长期冲积淤积(来源:新野县地形地貌调查报告2022)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15.1℃,年均降水量800mm,无霜期228天(来源:南阳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。
水文条件
溧河支流穿村而过,全长1.2公里,灌溉面积1000亩;村内有机井30眼,保障农业用水需求。
土壤类型
以潮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1.2%-1.5%,肥力中等,适配甘蓝、小麦、玉米等作物(来源:新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土壤检测报告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1800亩,人均1.5亩;建设用地300亩(2023年,来源:新野县自然资源局)。
水资源
地表水资源年均120万立方米,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50万立方米;有小型水库2座,总库容8万立方米。
生物资源
农作物:新野甘蓝、小麦、玉米;畜禽:南阳黄牛、生猪;无珍稀野生物种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1200人,300户,户均4人;性别比105:100;60岁以上人口占20%(来源:新野县统计年鉴2024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5%,回族5人散居,无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:65%(一产)、15%(二产)、20%(三产)。
第一产业
甘蓝种植1000亩,年产量3000吨;小麦800亩,年产量400吨;年产值合计65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厂2家,主营蔬菜干制品加工,年产值50万元。
第三产业
电商服务站1个,年销售额30万元;农家乐1家,年接待游客2000人次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(来源:新野县政府2024年乡村振兴报告)。
发展举措
实施“蔬菜产业提升工程”,建成智能温室5座,带动农户增收15%;与新野县电商产业园合作,拓宽甘蓝销售渠道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小学1所,6个班级,学生150人,教师10人;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3人,配备血压计、听诊器等基础设备;医保覆盖率98%。
基础设施
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;文化广场1个(面积1200㎡);太阳能路灯50盏;垃圾分类站2个。
社会保障
养老互助点1个,覆盖60岁以上老人240人;低保户15户,特困供养3人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明清时期形成村落,保留清代古井1口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23年认定)。
民俗文化
春节舞龙灯、元宵节猜灯谜等传统活动传承良好,每年参与人数超500人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记录。
地方特产
新野甘蓝:球型饱满,口感脆嫩,富含维生素C;2017年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;2023年村内产值600万元,远销湖北、陕西等地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宽4米(水泥路面);距S237省道2公里,距新野县城15公里。
公共交通
每日3班城乡公交(闫庄-新野县城),发车时间:7:00、12:00、17:00。
其他交通
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:南阳市卫生村(南阳市卫健委)
- 2022年:新野县乡村振兴示范村(新野县政府)
数据参考来源
- 新野县统计年鉴编纂委员会.《新野县统计年鉴2024》[M].南阳:南阳人民出版社,2024:123-125.
- 新野县人民政府.《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5.
- 南阳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20.
- 新野县文物局.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23-10-0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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