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孤家镇是清原满族自治县东北部的满族特色生态乡镇,地处辽宁省东部山区、浑河上游支流流域,行政隶属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。镇域以山地丘陵为主,主导产业为中药材种植、林下经济及农产品加工,历史可追溯至清代满族聚居村落形成,20世纪90年代确立为县级重点中药材产业基地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(别名:孤家子)
- 所属地区:辽宁省-抚顺市-清原满族自治县-大孤家镇
- 经纬度:东经124°52′-125°08′,北纬42°18′-42°29′
- 区域面积:172.5平方公里(2023年清原县统计年鉴)
- 下辖地区:12个行政村(大孤家村、王小堡村、一面山村、湾龙泡村、松树嘴村、泉眼头村、兴隆台村、刘家沟村、王大堡村、半拉山村、徐家堡村、小孤家村)
- 户籍人口:18236人(2023年,清原县公安局户籍统计)
- 气候类型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辽D
- 行政区划代码:210423104
- 电话区号:024
- 邮政区码:113306
- 特色标识:清原龙胆(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)、满族传统民俗文化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1949年设大孤家乡;1995年撤乡建镇,更名为大孤家镇(清政发〔1995〕32号);2003年行政村合并,由原15个村调整为12个村(清政发〔2003〕18号)。
现任区划
下辖12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大孤家村;管辖边界东至新宾满族自治县,西接清原镇,南邻南口前镇,北连土口子乡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以山地丘陵为主,占镇域面积85%,平均海拔450米;成因系长白山余脉延伸,沟壑纵横,坡度多在15°-30°之间(2022年清原县国土空间规划)。
气候特征
年平均气温5.1℃,1月平均气温-16.5℃,7月平均气温22.8℃;年降水量820mm,无霜期125天(清原县气象局2023年数据)。
水文条件
浑河支流大孤家河贯穿全镇,建有小型水库3座(总库容120万立方米),主要用于灌溉及饮用水供应。
土壤类型
以棕壤为主(占比70%),肥力中等,适配中药材(龙胆、林下参)、玉米及食用菌种植;另有草甸土分布于河谷地带,适合水稻种植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2.1万亩(人均1.15亩),林地面积19.2万亩(2023年清原县自然资源局数据)。
水资源
地表水资源量0.35亿立方米,地下水资源量0.12亿立方米;建有灌溉渠道15公里,小型水泵站6座。
生物资源
森林植被以红松、柞树、落叶松为主;野生动物有野猪、野鸡、野兔等;特色植物有龙胆草、林下参、刺嫩芽等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户籍人口18236人,户均3.2人;性别比105.2(男/女);60岁以上人口占比22.3%(2023年清原县公安局、统计局数据)。
民族构成
满族占比68.5%,汉族占比30.2%,其他民族占比1.3%;满族聚居村有王小堡村、兴隆台村等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三次产业占比为55:20:25(2023年)。
第一产业
中药材种植面积1.2万亩(龙胆草0.5万亩、林下参0.3万亩);食用菌种植150万袋;玉米种植1.0万亩;年产值2.8亿元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6家(中药材加工3家、山野菜加工2家、粮食加工1家);年产值1.5亿元,主要产品为龙胆草饮片、真空山野菜。
第三产业
乡村旅游(满族民俗体验、林下采摘);核心项目为“孤家子满族风情园”。
经济数据
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0元,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28万元(2023年,清原县统计局)。
发展举措
实施“中药材产业提升工程”,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5个;引入电商平台,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额年增长30%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,村级小学2所;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(2023年)。
医疗卫生
镇卫生院1所,村级卫生室12个;医护人员35人,配备B超、血常规分析仪等设备;医保覆盖率98.5%。
基础设施
村级公路硬化率100%;建有文化广场12个、污水处理站2座;自来水普及率99%。
社会保障
养老服务站6个;低保户覆盖率100%,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8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清代康熙年间形成满族聚居村落,现存满族传统民居12座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)。
民俗文化
满族秧歌、萨满祭祀仪式为特色民俗;每年举办“满族文化节”(农历六月初六);传承项目有满族刺绣、靰鞡鞋制作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著名地方名人记录。
地方特产
清原龙胆
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(2008年农业部公告第1054号);特征为根条粗壮、有效成分含量高;年产值1.2亿元,远销韩国、日本。
林下参
仿野生种植,生长周期10年以上;年产0.2万公斤,单价超2000元/公斤。
山野菜
主要品种为刺嫩芽、蕨菜;年产量0.5万吨,年产值0.3亿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县级公路清孤线贯穿全镇(双向两车道,沥青路面);村级公路全部硬化,通达率100%。
公共交通
清原县城至大孤家镇公交路线1条,每日6班次。
其他交通
距清原火车站35公里,可接驳高铁(沈吉线)。
荣誉称号
- 辽宁省生态乡镇(2019年,辽宁省生态环境厅)
- 抚顺市中药材专业镇(2021年,抚顺市农业农村局)
数据参考来源
-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.《大孤家镇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5.
- 清原满族自治县统计局.《清原统计年鉴2023》[M].抚顺:抚顺市统计局,2023:120-125.
-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.《辽宁省地理标志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2-10-08.
- 清原满族自治县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0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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