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庄村是豫东平原传统农业村落,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南部李老庄乡,地处黄淮平原腹地,四级行政隶属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。村域地形以平原为主,主导产业为粮食种植与特色农产品加工,历史可追溯至明洪武年间移民建村,是沈丘县乡村振兴示范村之一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姚庄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河南省-周口市-沈丘县-李老庄乡
- 经纬度:东经115°07′,北纬33°12′
- 区域面积:2.1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6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1200人(2023年,来源:沈丘县统计局2023年鉴)
-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、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豫P
- 行政区划代码:411624208215
- 电话区号:0394
- 邮政区码:466334
- 特色标识:传统手工竹编、高标准农田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,姚姓移民自山西洪洞县迁此定居,定名姚庄村;1949年属沈丘县李老庄区;1958年划入李老庄人民公社;1983年改属李老庄乡至今(来源:《沈丘县地名志》2010版)。
现任区划
下辖6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刘庄村、南至付楼村、西至陈营村、北至木林桥村,村部位于村中心文化广场北侧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黄淮平原冲积地貌,海拔36-39米,地势平坦,坡度小于1°(来源:沈丘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)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14.6℃,年均降水量718mm,无霜期220天,年日照时数2150小时(来源:周口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。
水文条件
小洪河支流穿村而过,全长1.2公里,兼具灌溉与排涝功能;村内有机井2座,日供水能力500立方米。
土壤类型
以潮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1.2%-1.5%,肥力中等,适配小麦、玉米、大豆及设施蔬菜种植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1620亩(2023年),人均1.35亩;建设用地280亩,含住宅用地220亩、公共服务用地60亩。
水资源
地表水资源量约8万立方米/年,地下水资源量52万立方米/年;有小型灌溉泵站1座,覆盖耕地1200亩。
生物资源
粮食作物:小麦、玉米、大豆;经济作物:大棚黄瓜、番茄;畜禽:本地山羊、散养土鸡;特色品种:姚庄脆黄瓜(地方优良品种)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户籍人口1200人(2023年),户数305户,户均3.93人;性别比106:100(男612人、女588人);年龄结构:18岁以下24%、18-60岁56%、60岁以上20%(来源:沈丘县公安局李老庄派出所2023年户籍统计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7%,回族占0.3%(聚居村东头),无其他少数民族聚居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三次产业占比为58:21:21(2023年)。
第一产业
小麦种植1200亩,玉米1100亩,大棚蔬菜300亩(含黄瓜150亩、番茄100亩);年粮食产量1100吨,蔬菜产量800吨,年产值85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(面粉厂、豆制品厂),年产值320万元;主要产品:精制面粉、手工豆腐皮。
第三产业
乡村电商服务站1个,年交易额210万元;农家乐2家,年接待游客3000人次。
经济数据
人均可支配收入18200元(2023年),村集体经济收入26万元(2023年,来源:沈丘县乡村振兴局)。
发展举措
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2022年),改善灌溉设施;与京东农场合作,开展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;培育电商带头人5名,拓宽销售渠道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办小学1所,6个班级,学生156人,教师9人;义务教育巩固率100%。
医疗卫生
标准化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3人,配备血压计、血糖仪等基础设备;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率98.5%。
基础设施
村内主干道硬化率100%,宽4米;文化广场1个(面积1200㎡),垃圾收集点6个,太阳能路灯50盏。
社会保障
互助养老点1个,服务60岁以上老人125人;低保户21户,特困供养6人,均实现应保尽保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姚姓移民建村,现有姚氏宗祠1座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8年认定),保存完好。
民俗文化
春节舞龙灯、元宵节猜灯谜为传统习俗;手工竹编(竹篮、草帽)传承至今,现有传承人3名。
地方名人
姚建国:曾任沈丘县教育局副局长,推动村小学标准化建设(2015-2018年)。
地方特产
姚庄手工竹篮:采用本地毛竹为原料,经12道传统工序编织而成,特点是轻便耐用、透气性好,年产值约55万元;姚庄脆黄瓜:大棚种植,口感清脆,含糖量3.2%,年销量150吨,年产值120万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连接乡道李老路(三级公路),距沈丘县城25公里。
公共交通
城乡公交6路(沈丘县城-李老庄乡)途经本村,每日3班,车程约45分钟。
其他交通
距沈丘高铁站32公里,需转乘城乡公交;距周口港55公里,可通过公路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沈丘县“乡村振兴示范村”(沈丘县委、县政府)
- 2022年沈丘县“文明村”(沈丘县文明办)
数据参考来源
- 沈丘县统计局.《2023年沈丘县统计年鉴》[M].周口:周口市统计局,2024:126-127.
- 周口市气象局.《2023年周口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.
- 沈丘县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0.
-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.《沈丘县土地利用现状图(2022)》[EB/OL].2023-03-1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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