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王贾村是豫北设施蔬菜种植专业村,位于安阳县东部、白璧镇东南部,隶属于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白璧镇,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冲积平原,主导产业为设施蔬菜种植。据传建村于明代,清代属彰德府安阳县白璧里,1996年白璧镇撤乡设镇后归属至今,是安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之一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常王贾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白璧镇
- 经纬度:东经114°36′12″-114°37′05″,北纬36°02′45″-36°03′30″
- 区域面积:2.1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1200人(2023年,来源安阳县统计局)
- 气候类型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、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豫E
- 行政区划代码:410522101205
- 电话区号:0372
- 邮政区码:455112
- 特色标识:安阳县设施蔬菜示范村、安阳县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代:据传建村,属彰德府安阳县;清代:属安阳县白璧里;1949年后:属安阳县白璧区;1983年:属白璧乡;1996年:白璧乡撤乡设镇,归属白璧镇至今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管辖边界东至东柴村、南至南羊店村、西至西王贾村、北至北王贾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冲积平原,海拔72-78米,地形平坦开阔,地势略有起伏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14.1℃,年均降水量556毫米,无霜期215天(来源:安阳县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。
水文条件
洹河支流流经村东,用于农业灌溉;村内有机井12眼、小型灌溉泵站2座,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。
土壤类型
以潮土为主,肥力中等,适配小麦、玉米、设施蔬菜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1600亩,人均1.33亩(2023年);建设用地200亩,林地50亩。
水资源
地表水储量约5万立方米,地下水可开采量约8万立方米;有小型蓄水池3座,总容量1.2万立方米。
生物资源
农作物:小麦、玉米、黄瓜、西红柿、彩椒;家禽:鸡、鸭;无珍稀保护物种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1200人,320户,户均3.75人;性别比105:100;60岁以上人口占比18%(来源:安阳县2023年人口普查公报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8%,回族人口2人,散居村内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三次产业占比:65:10:25(2023年)。
第一产业
设施蔬菜种植面积500亩,主要品种为黄瓜、西红柿、彩椒;年产量约2000吨,产值约800万元;小麦种植面积1100亩,年产量约550吨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,主营蔬菜干、酱菜加工;年产值约150万元。
第三产业
乡村电商服务站1个,年销售额约50万元;农家乐1家,年接待游客约2000人次。
经济数据
2023年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0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(来源:安阳县2023年乡村经济发展报告)。
发展举措
2021年引入“合作社+农户”模式,建设高标准温室大棚30座,带动50户农户增收;2022年开通电商直播带货,拓展销售渠道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办幼儿园1所,在园幼儿45人;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%就近入学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3人,配备血压计、血糖仪等基本设备;医保覆盖率98%。
基础设施
村内主干道硬化率100%,宽6米;文化广场1个,健身器材15套;太阳能路灯50盏;污水处理设施1套,覆盖率85%。
社会保障
养老互助点1个,覆盖60岁以上老人;低保户12户,特困供养3人,保障政策落实率10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据传建村于明代,村内有清代古槐树1棵(树龄约200年),列为县级保护树木。
民俗文化
传统民俗:春节贴春联、闹元宵、中秋赏月;传统手工艺:剪纸,传承人1人(王姓村民)。
地方名人
暂无知名地方名人记载。
地方特产
常王贾设施黄瓜:果实饱满,口感清脆,采用无公害种植技术;2022年获安阳县“绿色农产品”认证;年销量1500吨,销往安阳、邯郸等地,产值约600万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为柏油路,宽6米;距安楚公路2公里,距京港澳高速安阳东站出口5公里。
公共交通
城乡公交3路经过,每日6班次(早6:00-晚18:00)。
其他交通
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安阳县“文明村”(安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)
- 2022年安阳县“设施蔬菜示范村”(安阳县农业农村局)
数据参考来源
- 安阳县统计局.《安阳县2023年统计年鉴》[M].安阳:安阳人民出版社,2024:123-125.
- 安阳县农业农村局.《安阳县2023年乡村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5.
- 安阳县气象局.《安阳县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20.
- 安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县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2-10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