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庵村是滁州市稻虾共养示范村,位于天长市中西部石梁镇境内,隶属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石梁镇,地处江淮平原东部,主导产业为稻虾生态农业,明初形成村落,因村内原有古庵庙得名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古庵村
- 所属地区: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石梁镇
- 经纬度:东经118°51′12″-118°52′30″,北纬32°39′45″-32°40′50″
- 区域面积:3.2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1216人(2023年,石梁镇统计年鉴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、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皖M
- 行政区划代码:341181102203
- 电话区号:0550
- 邮政区码:239313
- 特色标识:稻虾共养示范村、滁州市特色农产品(古庵稻田小龙虾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初形成村落,属天长县石梁乡;1958年划入石梁人民公社;1983年公社改乡后为石梁乡古庵村;1992年撤乡并镇后隶属于石梁镇至今(来源:《天长市志》2019版)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秦栏河,南接周营村,西连石街社区,北邻孝庵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江淮平原冲积地貌,海拔8-12米,地势平坦,无明显起伏(来源: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土地利用报告)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15.2℃,年降水量1056mm,无霜期220天,日照时数2100小时(来源:天长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统计)。
水文条件
秦栏河穿村而过,境内长度2.5公里,建有2座小型灌溉泵站,保障农田灌溉用水。
土壤类型
以水稻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1.8%-2.2%,肥力中等,适配水稻、小麦、油菜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2120亩,人均1.74亩,其中水田1850亩、旱地270亩(2023年,石梁镇农业站数据)。
水资源
地表水储量约120万立方米,地下水可开采量50万立方米,有深水井3口、灌溉沟渠6条。
生物资源
主要农作物为水稻、小麦、油菜;特色水产为稻田小龙虾;野生动物有白鹭、鲫鱼等,无珍稀保护物种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户籍人口1216人,347户,户均3.5人;性别比106:100;60岁以上人口占比22.3%(2023年,石梁镇统计年鉴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5%,回族、苗族等少数民族占0.5%,散居分布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三次产业占比为35:20:45(2023年)。
第一产业
稻虾共养面积1500亩,年产水稻820吨、小龙虾125吨,产值290万元;另有小麦种植面积600亩,产值65万元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,主要加工大米、小龙虾制品,年产值160万元。
第三产业
发展稻虾垂钓、生态采摘等乡村旅游,年接待游客5200人次,产值80万元。
经济数据
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.86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36.2万元(2023年,天长市农业农村局)。
发展举措
2022年实施稻虾共养示范项目,争取市级财政补贴50万元,带动32户农户参与,户均增收1.2万元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办幼儿园1所,在园幼儿31人;义务教育入学率100%(2023年)。
医疗卫生
标准化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3名,配备血压计、血糖仪等基本设备,医保覆盖率98.5%。
基础设施
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,主干道宽4米;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污水处理站1座、太阳能路灯50盏。
社会保障
养老服务站1个,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日间照料;低保户12户、特困供养户3户(2023年)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明初建村,原有古庵庙1座(清末毁于战火),2018年被列为天长市不可移动文物点。
民俗文化
每年6月举办小龙虾文化节,展示稻虾共养技术及地方美食;保留传统稻作祭祀习俗。
地方名人
李建国(1978-):返乡创业带头人,2021年成立稻虾养殖合作社,带动全村稻虾产业发展。
地方特产
古庵稻田小龙虾:采用稻虾共养生态模式,个大肉嫩,蛋白质含量高;2022年获滁州市特色农产品认证,年产值130万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为水泥路面,连接S205省道;距天长市区15公里,车程20分钟。
公共交通
石梁镇至古庵村公交线1条,每日6班次,单程耗时15分钟。
其他交通
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天长市文明村(天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)
- 2022年滁州市稻虾共养示范村(滁州市农业农村局)
数据参考来源
- 天长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天长市志》[M].合肥:黄山书社,2019.
- 石梁镇人民政府.《石梁镇2023年统计年鉴》[EB/OL].2024-01-15.
- 天长市气象局.《2023年天长市气候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05.
-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滁州市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2-12-20.
- 天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天长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1-2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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