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溪村是普宁市文明村,隶属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,位于南溪镇东北部,地处榕江支流沿岸冲积平原地带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、青梅种植及淡水养殖,保留完整潮汕传统村落风貌,始建于清代,2022年获评普宁市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新溪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1.8平方公里(2023年,普宁市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2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326人(2023年,南溪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(揭阳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V
- 行政区划代码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电话区号:0663
- 邮政区码:515348
- 特色标识:普宁市文明村(2022年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属普宁县氵戎水都,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二区,1958年隶属南溪人民公社新溪生产大队,1983年改属南溪区新溪乡,1986年撤区建镇后正式定为南溪镇新溪村(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
现任区划
下辖2个村民小组,东接下尾王村,南邻南溪村,西连玉窖村,北靠榕江支流,村域边界清晰明确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榕江支流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开阔,平均海拔约5米,土壤肥沃,适宜农耕(普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南溪镇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6-2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21.5℃,年降水量约1600毫米,年平均日照时数2000小时,光热水资源充足(揭阳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条件
榕江支流流经村域北部,村内建有3条灌溉渠系,总长度约2.5公里,可覆盖全村耕地,水资源能满足农业生产及生活需求(南溪镇人民政府.《新溪村水利设施建设规划》[EB/OL].2023-03-10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2023年全村耕地面积约1200亩,其中水田800亩,旱地400亩,另有河岸林地约150亩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耕地资源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30)。
植被资源
主要种植水稻、青梅、荔枝等农作物,河岸区域分布连片竹林,植被覆盖率约75%(《普宁市农业志》[M].广州:广东科技出版社,2021年:156页)。
人口民族
2023年全村常住人口326人,均为汉族,以陈姓、林姓为主要聚居姓氏,占总人口的85%以上(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
经济概况
农业
为村域主导产业,2023年水稻总产量约480吨,青梅总产量约120吨,淡水养殖(草鱼、鲫鱼等)产量约80吨,农业总产值约210万元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农业生产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工业
暂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仅存2家小型青梅加工作坊,主要从事青梅腌制、蜜饯制作,年加工量约30吨(2023年,南溪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)。
服务业
以村内零散日用百货商铺为主,无大型服务设施,服务业产值占全村经济比重不足10%(暂无公开精确数据)。
地方特产
普宁青梅
新溪村种植青梅历史超百年,所产青梅果大肉厚、酸度适中、肉质爽脆,是普宁青梅核心产区之一,产品远销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普宁青梅产业发展规划》[EB/OL].2022-09-15)。
潮汕糯米糍
村内传统手工特色食品,以优质糯米、炒花生、白芝麻、红糖为原料,经蒸制、捶打、包馅等工序制成,口感软糯香甜,是潮汕春节、元宵节等节庆必备食品(《普宁市民俗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98页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完整潮汕传统民俗,每年正月十五举办“营老爷”游神活动,村民抬着神像巡游全村,伴随锣鼓、潮剧表演,兼具祭祀祈福与邻里娱乐功能(《普宁市民俗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23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现存3座清代潮汕民居“四点金”建筑,建筑布局对称,木雕、石雕、灰塑工艺精湛,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(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南溪镇传统建筑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10-2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新溪小学,为公办村级小学,2023年有在职教师6人,在校学生42人,开设1-4年级课程(普宁市教育局.《2023年村级小学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医疗
设有村卫生室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提供基本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用药(2023年,南溪镇卫生院)。
交通
村内主干道全部实现水泥硬化,总长度约3公里,距离南溪镇政府驻地约3公里,可通过村道连接S236省道,交通较为便利(南溪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村交通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特色品牌
2022年被普宁市人民政府评为“普宁市文明村”,获评理由为村容整洁、民风淳朴、基层治理规范(普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2-10)。
基层治理
村“两委”成员共5人,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,村委会主任1人,实行交叉任职,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,重大事项采用“四议两公开”制度决策(《普宁市村级治理规范》[EB/OL].普宁市人民政府,2022-05-15)。
参考文献
- 普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
- 揭阳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
-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南溪镇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6-20
- 南溪镇人民政府.《新溪村水利设施建设规划》[EB/OL].2023-03-10
-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耕地资源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30
- 普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普宁市农业志》[M].广州:广东科技出版社,2021年:156页
-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农业生产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20
-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普宁青梅产业发展规划》[EB/OL].2022-09-15
- 普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普宁市民俗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98、123页
- 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南溪镇传统建筑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10-25
- 普宁市教育局.《2023年村级小学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25
- 南溪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村交通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4-01-20
- 普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2-10
- 普宁市人民政府.《普宁市村级治理规范》[EB/OL].2022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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