陂头村是普宁市革命老区村、市级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东北部,地处练江支流上游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服装加工与果蔬种植,始建于明末清初,2021年获评普宁市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陂头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下辖地区:3个村民小组(2025年,占陇镇人民政府)
- 常住人口:1287人(2020年,普宁市统计局.《普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,年降水量1600mm(揭阳市气象局.《2025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6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V
- 行政区划代码:445281102207(国家民政部.《全国行政区划代码查询》[EB/OL].2026-01-01)
- 电话区号:0663
- 邮政区码:515321
- 特色标识:普宁市革命老区村、普宁市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末清初,李姓先民自福建迁此建村,因村旁有陂堰得名(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1986年,占陇撤区设镇后,陂头村隶属于占陇镇至今(普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1986-05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3个村民小组,东接占陇镇桥柱村,南邻练江支流,西连占陇镇西楼村,北至大南山余脉(占陇镇人民政府.《陂头村区域范围公示》[EB/OL].2025-03-10)。
自然资源
境内有练江支流穿村而过,配套小型陂塘3座,耕地面积约280亩,主要用于果蔬种植(2025年,占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村级农业资源统计数据》[EB/OL].2025-04-20);山地面积约650亩,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,森林覆盖率达72%(普宁市林业局.《2024年森林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5-02-10)。
人口民族
2020年常住人口1287人,其中男性652人、女性635人,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占比100%(普宁市统计局.《普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。截至2025年,全村外出务工人员约420人,主要流向珠三角地区从事服装加工、商贸等行业(占陇镇人民政府.《202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5-05-15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为服装加工与果蔬种植,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85万元,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0元(占陇镇人民政府.《2024年村级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5-01-20)。村内现有服装加工小作坊12家,主打针织内衣、休闲服饰,产品销往国内及东南亚市场(普宁市商务局.《2024年乡镇特色产业名录》[EB/OL].2025-03-05);果蔬种植以荔枝、龙眼、青菜为主,种植面积约120亩,年产鲜果约30吨(占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4年特色农业统计数据》[EB/OL].2025-04-2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设有陂头村小学,截至2025年有教学班6个,在校学生187人,教职工12人,配套多媒体教室、图书室等设施(普宁市教育局.《2025年乡村学校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5-03-20)。
医疗
建有村级卫生室1个,配备执业医师1人、护士1人,可提供基本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(普宁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4年村级卫生室名录》[EB/OL].2025-02-15)。
交通
村内主干道已实现全水泥硬化,通村公路连接占陇镇主干道占陇大道,距普宁市城区约12公里,交通便利(占陇镇人民政府.《2024年乡村交通建设报告》[EB/OL].2025-01-25)。
历史文化
革命历史
陂头村为普宁市革命老区村,1947年曾是潮汕游击队活动据点,村内建有革命烈士纪念碑1座,用于纪念抗战及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本村烈士(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.《普宁市革命老区村名录》[EB/OL].2022-07-10)。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游神赛会活动,传承潮汕传统民俗,活动内容包括抬神巡游、潮剧演出等,吸引周边村民参与(《普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342页)。
地方特产
- 陂头荔枝:以桂味、糯米糍品种为主,果肉清甜多汁,果核细小,2023年被评为普宁市特色农产品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特色农产品认定名单》[EB/OL].2023-09-15)。
- 手工针织内衣:采用本地传统工艺制作,面料柔软舒适,贴合人体,是村内服装产业的特色产品,远销东南亚地区(占陇镇人民政府.《2024年特色产业推介手册》[EB/OL].2024-10-01)。
乡村建设
2022年完成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,处理率达95%以上(普宁市生态环境局.《2022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名录》[EB/OL].2023-01-10);2024年建成村文化广场1个,配备健身器材、文化宣传栏、休闲凉亭等设施,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(占陇镇人民政府.《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成果报告》[EB/OL].2025-01-20)。
荣誉称号
- 2021年,被普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“普宁市文明村”(普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1年度普宁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1-12-20)。
- 2022年,被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为“普宁市革命老区村”(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.《普宁市革命老区村名录》[EB/OL].2022-07-1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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