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顶村是普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普宁市文明村,隶属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坝镇,地处普宁北部铁山支脉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青梅种植与山地禽畜养殖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普宁市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山顶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坝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3.8平方公里(2022年,普宁市大坝镇人民政府官网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- 常住人口:562人(2020年,普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V
- 行政区划代码:445281108212
- 电话区号:0663
- 邮政区码:515345
- 特色标识:普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普宁市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林姓族人自福建漳州迁此建村,因村落坐落于丘陵顶部得名(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1986年,大坝撤区设镇后,山顶村隶属大坝镇至今(普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1986-10-05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及2个自然村,东接大坝村,南邻平林村,西连湖美村,北至铁山支脉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普宁北部铁山支脉丘陵地带,平均海拔约120米,地势西高东低,以缓坡山地为主(普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普宁市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03-2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,年降水量1650毫米,无霜期350天左右(揭阳市气象局.《2022年揭阳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水文条件
村内有小型山塘3座,主要水源为天然降水及山间溪流,无过境河流(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山顶村水利设施普查表》[EB/OL].2022-06-10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全村耕地面积约820亩,山地面积约2300亩,其中青梅种植用地占山地面积的65%(2022年,普宁市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)。
林业资源
山地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,主要树种有马尾松、相思树等,森林覆盖率达72%(普宁市林业局.《2022年普宁市森林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3-02-20)。
人口民族
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,全村常住人口562人,均为汉族,其中男性291人,女性271人(普宁市统计局.《普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。截至2023年底,全村外出务工人员约210人,主要流向珠三角地区(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人口动态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经济概况
主导产业
以青梅种植为核心主导产业,现有青梅种植基地1500亩,年产青梅约280吨,主要品种为软枝大粒梅(2022年,普宁市农业农村局)。配套发展山地禽畜养殖,年出栏土鸡约1.2万只、肉猪约800头(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山顶村农业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10)。
集体经济
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2万元,主要来源于集体山地承包费及青梅产业服务性收入(普宁市财政局.《2022年村级财务公开报表》[EB/OL].2023-04-0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内设有山顶小学教学点,现有教师3名,学生42名,服务周边2个自然村适龄儿童(普宁市教育局.《2023年普宁市村级教学点统计名录》[EB/OL].2023-09-01)。
医疗卫生
设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(揭阳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3年村级卫生站达标名录》[EB/OL].2023-10-15)。
基础设施
全村实现通村道路硬化率100%,已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,通电、通网络覆盖率达100%(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3-01-2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有正月迎神赛会、端午插艾等传统民俗活动,其中迎神赛会仪式传承至今已有300余年(《普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》[M].普宁:普宁市文化馆,2020年:156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现存清代客家民居建筑2座,为土木结构四合院式布局,具有岭南客家建筑特色(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普宁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1-05-20)。
地方特产
- 软枝大粒梅:果实大、肉质厚、酸度适中,是普宁青梅核心品种之一,2022年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(国家知识产权局.《关于批准普宁青梅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公告》[EB/OL].2022-08-10)。
- 山地土鸡:采用林间散养方式,肉质紧实鲜美,为当地特色禽产品(大坝镇农业服务中心.《山顶村特色农产品推介手册》[EB/OL].2023-05-01)。
特色品牌
普宁市生态青梅种植示范基地:2021年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认定,基地采用绿色种植技术,推行标准化管理,为青梅产业提质增效提供示范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认定2021年市级农业示范基地的通知》[EB/OL].2021-12-05)。
基层治理
村两委成员共5名,其中村党支部书记1名、村委会主任1名(实行一肩挑),委员3名,任期至2026年(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两委班子名录》[EB/OL].2023-01-10)。村内建立了村民议事会、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,推行村务公开制度(普宁市民政局.《普宁市村级自治规范化建设名录》[EB/OL].2022-09-05)。
参考资料
- 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
- 普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1986-10-05
-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普宁市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03-20
- 揭阳市气象局.《2022年揭阳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
- 普宁市统计局.《普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
- 国家知识产权局.《关于批准普宁青梅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公告》[EB/OL].2022-0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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