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厝宅村是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坝镇下辖行政村,为粤东著名侨乡之一,地处普宁市北部、大坝镇东南部,属潮汕平原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以青梅种植、生猪养殖及果蔬深加工为主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4年被评为普宁市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马厝宅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坝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2.8平方公里(2023年,普宁市统计局.《2023年普宁市村级区域面积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2-10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1256人(2023年,大坝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[EB/OL].2024-02-2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(2023年,普宁市气象局.《2023年普宁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V
- 行政区划代码:445281106205
- 电话区号:0663
- 邮政区码:515345
- 特色标识:粤东侨乡、普宁市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马姓族人从福建漳州迁此建村,因村民多为马姓且聚居成宅得名(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截至2024年,村级行政区划未发生调整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大坝村,南邻铁山余脉,西连横山村,北至练江上游支流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属潮汕平原低丘区,平均海拔32米,地势平缓,南部有少量低山丘陵,适宜农业种植(2022年,普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普宁市村级地理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05)。
气候特征
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降水量约1650毫米,年日照时数约2000小时,无霜期长达350天左右(2023年,普宁市气象局.《2023年普宁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条件
村内建有2条小型灌溉渠,引练江上游支流水源灌溉农田,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(2023年,大坝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5)。
人口民族
2023年全村常住人口1256人,外出务工及旅居海外侨胞约890人,主要分布在东南亚、欧美等地区(2023年,普宁市侨务局.《普宁市侨情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4-03-10);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暂无其他民族常住人口公开数据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农业为主,青梅种植面积约680亩,年产量约1200吨;生猪养殖存栏量约1500头,年出栏约3200头(2023年,大坝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村级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5)。
特色产业
依托青梅资源发展果蔬深加工,生产的青梅蜜饯、话梅等产品远销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,侨乡资源为海外市场拓展提供了便利条件(2023年,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普宁市特色农产品产业分析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28万元,主要来源为集体土地流转、闲置厂房租赁(2023年,普宁市财政局.《村级财务公开报表》[EB/OL].2024-04-0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内设有马厝宅小学,2023年在校生186人,教职工12人,开设6个教学班,承担本村及周边自然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任务(2023年,普宁市教育局.《乡村学校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医疗卫生
建有村级卫生室1个,配备执业医师1人、护士1人,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,满足村民日常就医需求(2023年,普宁市卫生健康局.《村级卫生室名录》[EB/OL].2024-02-10)。
基础设施
已实现全村通硬化路、通自来水、通光纤网络,村内建有文化广场1个,面积约1200平方米,配备健身器材、文化宣传栏等设施(2023年,大坝镇人民政府.《乡村振兴建设成果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2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元宵游神活动,传承潮汕地区传统民俗,活动包含游神赛会、潮剧演出等环节,吸引周边村民参与(《普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1年:342页)。
侨乡文化
作为粤东侨乡,村内侨胞捐资修建了文化楼、道路等公共设施,每年侨胞返乡探亲及公益捐赠活动频繁,侨乡文化成为村内特色文化标识(2023年,普宁市侨务局.《侨务工作年度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地方特产
青梅蜜饯
以本地优质青梅为原料,采用潮汕传统腌制工艺制作,口感酸甜适中,保质期长,是村内代表性特色农产品(2023年,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普宁市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11-20)。
潮汕卤味
村内农户传承潮汕卤味制作技艺,以卤鹅、卤鸭、卤猪脚为代表,风味醇厚,畅销周边乡镇及珠三角地区。
荣誉称号
- 2024年 普宁市文明村(普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4年度普宁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5-10)
- 2022年 普宁市侨务工作先进村(普宁市侨务局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侨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01-15)
风景名胜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基层治理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人物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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