尖石村是普宁市生态示范村、文明村,隶属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梅林镇,地处普宁西南部莲花山脉支脉山区,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,主导产业为青梅种植、高山茶培育及林下经济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普宁市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尖石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梅林镇
- 经纬度:东经115°58′12″,北纬23°18′45″(2023年,普宁市自然资源局)
- 区域面积:8.7平方公里(2023年,梅林镇政府统计报表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326人(2022年,普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南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V
- 行政区划代码:445281108215
- 电话区号:0663
- 邮政区码:515337
- 特色标识:普宁市生态示范村、普宁市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李姓从梅县迁此建村,因村后有尖状巨石得名(《普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47页)。2004年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后,保留尖石村建制(普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部分村级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高田村,南邻南阳村,西连大坪镇,北至梅林社区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莲花山脉支脉,以低山丘陵为主,平均海拔约420米,境内最高峰尖石峰海拔512米(普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梅林镇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15)。
气候特征
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,年降水量1800毫米,无霜期约340天(揭阳市气象局.《2022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2)。
水文条件
村内有小型山塘3座,溪流2条,属练江水系支流源头,水资源以山泉水为主(普宁市水务局.《村级水利设施普查台账》[EB/OL].2022-10-08)。
人口民族
常住人口326人,均为汉族客家民系,外出务工人员占比约65%,主要流向珠三角地区(梅林镇政府.《2022年村级人口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1-05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- 青梅种植:种植面积约1200亩,种植历史超200年,是普宁青梅核心产区之一,2022年产量约180吨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普宁青梅产业发展白皮书》[EB/OL].2023-03-05)。
- 高山单丛茶培育:种植面积约300亩,因海拔高、云雾多,茶叶品质优良,2021年获评“普宁特色农产品”(揭阳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1年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2-01-18)。
集体经济
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约18万元,主要来源于青梅基地流转费、茶产业合作分红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乡村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2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尖石小学教学点,现有教师3名,学生12名,主要服务本村及周边自然村适龄儿童(普宁市教育局.《2023年村级教学点统计》[EB/OL].2023-09-01)。
医疗
设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提供基础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(普宁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2年村级医疗机构名录》[EB/OL].2023-01-30)。
交通
通村公路于2019年完成硬底化改造,全长4.2公里,连接梅林镇镇区;村内道路硬化覆盖率达95%(梅林镇政府.《农村公路建设台账》[EB/OL].2020-05-1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客家传统习俗,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举办“祭社”活动,春节有舞龙、贴春联等习俗,中秋举办赏月会(《普宁市客家民俗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1年:168页)。
方言
使用客家话(梅林片),属粤东客家方言体系,语音、词汇与梅县客家话相近(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.《粤东方言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6-15)。
地方特产
- 普宁青梅:果实个大肉厚、酸度适中,可加工成话梅、梅酒等产品,是当地农户主要收入来源之一(普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普宁青梅产业发展白皮书》[EB/OL].2023-03-05)。
- 高山单丛茶:茶汤橙黄明亮,香气浓郁持久,口感醇厚回甘,深受粤东地区消费者喜爱(揭阳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1年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2-01-18)。
风景名胜
- 尖石峰:村后标志性自然景观,海拔512米,登顶可俯瞰梅林镇西南部山区全景,是村民日常休闲、登山的主要场所(梅林镇文化站.《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名录》[EB/OL].2022-08-20)。
- 古榕树群:村内有3棵树龄超150年的古榕树,枝繁叶茂,为村民提供纳凉、议事的公共空间(《普宁市古树名木名录》[M].广东科技出版社,2020年:97页)。
乡村建设
2020年完成人居环境整治,建设垃圾收集点5个,污水处理设施1套,实现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(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.《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报告》[EB/OL].2021-01-25)。2022年获评“普宁市文明村”“普宁市生态示范村”(普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2-10)。
著名人物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词条信息
更新时间:2026年08月18日
权威数据源:普宁市地方志、普宁市人民政府官网、揭阳市气象局、普宁市农业农村局等公开文件及出版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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