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村是梅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市级文明村,隶属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长布镇,地处莲花山脉支脉低山丘陵腹地,主导产业为高山茶种植、客家特色种养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4年获评梅州市级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金华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长布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4.8平方公里(2023年,五华县统计局.《2023年村级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326人(2023年,长布镇政府统计报表[EB/OL].2024-02-2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℃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梅州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08)
- 车牌代码:粤M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424110205
- 电话区号:0753
- 邮政区码:514461
- 特色标识:梅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梅州市级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李姓从兴宁迁此建村,因村旁多金竹得名“金竹村”,后更名金华村(《五华县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金华村与相邻的塘背自然村合并为现金华村(五华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长布镇大田村,南邻嶂下村,西连源潭村,北靠莲花山脉支脉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莲花山脉支脉低山丘陵区,平均海拔380米,境内多缓坡山地,土壤以红壤为主,适宜高山作物种植(五华县自然资源局.《五华县村级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10-15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降水量1650毫米,无霜期320天,光照充足,利于农业生产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梅州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08)。
水文条件
境内有金华溪流经,属琴江支流,流域面积1.2平方公里,为村内农业灌溉及生活用水提供保障(五华县水务局.《五华县村级河流名录》[EB/OL].2023-05-20)。
人口民族
2023年常住人口326人,其中男性172人、女性154人,60岁以上人口占比28%(长布镇政府统计报表[EB/OL].2024-02-20)。民族构成以汉族客家民系为主,暂无少数民族常住人口(五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高山茶种植、客家特色种养为核心:高山茶种植面积120亩,年产干茶3.5吨;土鸡年出栏1.2万羽,沙田柚种植面积80亩,年产量20吨(2023年,长布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金华村产业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8.2万元,主要来源为茶场租金、生态公益林补贴及特色农产品代销提成(五华县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五华县村级集体经济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1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医疗
村内设有金华村教学点,现有教师2名、学生18名,覆盖学前及小学低年级教育(五华县教育局.《2023年村级教学点名录》[EB/OL].2023-09-01);设有村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开展常见病诊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(五华县卫生健康局.《2023年村级卫生站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2)。
基础设施
通村公路硬化率100%,实现光纤宽带、5G网络全覆盖;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健身器材12套,配套农家书屋1间,藏书2000余册(长布镇政府.《金华村基础设施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3-12-20)。
历史文化
传统习俗
保留完整客家传统习俗,春节舞龙、清明祭祖、中秋赏月等活动常态化开展,客家酿豆腐、梅菜扣肉、盐焗鸡为村内特色饮食(《五华县客家文化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56页)。
文物古迹
村内李氏宗祠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,为典型客家围龙屋形制,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,2022年被列为五华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(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五华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22-08-10)。
地方特产
金华高山茶
产自莲花山脉低山丘陵区,依托高海拔、云雾多的自然条件,茶汤清亮、香气醇厚,2023年获评梅州市“名优农产品”(梅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梅州市名优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11-20)。
客家沙田柚
果肉饱满、甜度适中,富含维生素C及膳食纤维,采用传统客家种植技艺培育,为村内特色外销农产品(长布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金华村产业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,获评五华县“生态宜居示范村”(五华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生态宜居示范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
- 2024年,获评梅州市“市级文明村”(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4年度市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3-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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