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银村是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兴宁市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刁坊镇西南部,地处兴宁盆地边缘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、油茶种植与家禽养殖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1年获评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金银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刁坊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3.8平方公里(2022年,刁坊镇人民政府官网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(2022年,刁坊镇人民政府官网)
- 常住人口:768人(2020年,兴宁市统计局.《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4℃(2022年,兴宁市气象局.《2022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M
- 行政区划代码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电话区号:0753
- 邮政区码:514500
- 特色标识: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兴宁市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刘姓自兴宁县城迁此建村,因村内曾发现金银矿脉遗址得名(《兴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1987年,撤乡设村后正式定为刁坊镇金银村(兴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建制调整的通知》[EB/OL].1987-04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刁坊村,南邻横江岭村,西连罗坝村,北至宁江河支流(2022年,刁坊镇人民政府官网)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兴宁盆地边缘丘陵地带,地形以低丘为主,海拔在120-250米之间,村内有小型蓄水水库1座,水资源可满足农业生产与村民生活需求(刁坊镇人民政府.《金银村乡村振兴规划(2021-2025)》[EB/OL].2021-06-3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4℃,年降水量1500-1600毫米,无霜期达300天以上,光照充足,适宜农作物生长(兴宁市气象局.《2022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人口民族
2020年常住人口768人,全部为汉族(兴宁市统计局.《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。村内外出务工人员约320人,主要流向珠三角地区从事制造业、服务业等行业(刁坊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村级人口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1-05)。
经济发展
农业
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,种植面积约1200亩,年产优质水稻600吨;配套发展油茶种植与家禽养殖,油茶种植面积300亩,年产油茶籽25吨;家禽年出栏量约1.2万羽,主要供应兴宁本地市场(刁坊镇人民政府.《金银村2022年农业产业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10)。
工业
暂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仅存小型农产品加工坊2家,主要从事油茶初加工(暂无公开精确数据)。
服务业
以村内零散商贸店铺为主,无特色服务业项目(暂无公开精确数据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金银村小学教学点,2022年有在职教师3人,在校学生28人,主要服务村内及周边村落低龄学生(兴宁市教育局.《2022年村级教学点统计台账》[EB/OL].2023-01-20)。
医疗
设有金银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(兴宁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2年村级医疗机构名录》[EB/OL].2023-01-18)。
基础设施
村内主干道已实现硬化全覆盖,通村公路连接刁坊镇镇区,车程约10分钟;建有文化广场1处,配备健身器材12套,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(刁坊镇人民政府.《金银村乡村振兴规划(2021-2025)》[EB/OL].2021-06-30)。
历史文化
文物古迹
村内保留清代客家围龙屋“金银围”,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,为兴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建筑布局呈典型客家围龙屋样式,兼具居住与防御功能(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兴宁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0-12-25)。
民俗风情
传承客家传统民俗,主要活动包括春节舞龙、端午赛龙舟、中秋赏月等,其中舞龙活动已有近200年历史(《兴宁市民俗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56页)。
地方特产
金银油茶:采用村内丘陵地带种植的油茶籽加工而成,色泽金黄透亮,口感醇厚清香,富含不饱和脂肪酸,为兴宁市特色农产品,2022年被纳入刁坊镇特色农产品推介名录(刁坊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特色农产品推介手册》[EB/OL].2023-03-01)。
乡村建设
2021年完成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,处理率达90%以上;2022年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,清理村内垃圾约15吨,新建垃圾分类亭3个,村容村貌显著提升(刁坊镇人民政府.《金银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1-10)。
荣誉称号
- 2021年 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(兴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表彰2021年度生态宜居示范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01-05)
- 2022年 兴宁市文明村(兴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兴宁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2-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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