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东村是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梅州市级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坭陂镇东南部,地处梅江支流宁江流域冲积平原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、蔬菜种植及生猪养殖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4年获评市级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文东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坭陂镇
- 经纬度:东经115°48′12″,北纬24°05′36″(2023年,兴宁市自然资源局)
- 区域面积:2.8平方公里(2023年,兴宁市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8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1862人(2023年,兴宁市统计局《2023年兴宁市村级人口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2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4℃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梅州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M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481101203(民政部.《2023年全国行政区划代码》[EB/OL].2023-10-01)
- 电话区号:0753
- 邮政区码:514577
- 特色标识: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梅州市级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属兴宁县坭陂堡(《兴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;民国时期属坭陂区文东乡;1958年属坭陂人民公社文东生产大队;1983年改设文东乡;1987年撤乡设文东村(兴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建制调整的通知》[EB/OL].1987-04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8个村民小组,东接汤一村,南邻新岭村,西连坭陂社区,北靠红卫村,行政边界以宁江支流及乡村道路为主要标识。
自然地理
地处宁江流域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耕地资源丰富,耕地面积1200亩(2023年,兴宁市农业农村局);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降水量1520mm,无霜期320天,适宜农作物生长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梅州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;村内有小型灌溉渠3条,保障农业生产用水。
人口民族
2023年常住人口1862人,其中劳动力人口987人,外出务工人员占比42%(兴宁市统计局《2023年兴宁市村级人口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2-10);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暂无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公开精确数据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农业为主,2023年水稻种植面积850亩,年产量425吨;蔬菜种植面积300亩,年产值180万元;生猪年出栏量2100头,年产值378万元(坭陂镇政府.《文东村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05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集体经济年收入12万元,主要来源为集体土地流转租金及小型农业设施租赁(坭陂镇政府.《文东村集体经济收支情况公示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文东小学,为全日制村级小学,2024年现有教职工12人,在校学生186人,覆盖周边3个行政村适龄儿童(兴宁市教育局.《2024年兴宁市村级小学办学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医疗
设有文东村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2人,可提供基本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及医保报销服务(兴宁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4年兴宁市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交通
村内主干道实现100%硬底化,通村公路连接G206国道,距坭陂镇政府驻地3公里,距兴宁市区15公里(坭陂镇政府.《文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4-04-12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客家传统春祭、秋祭习俗,每年农历二月、八月举行宗族祭祀活动,仪式遵循客家传统礼制,包含祭祖、宴饮等环节(《兴宁市客家民俗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68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留存清代客家围龙屋1座,名为“文兴围”,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,为三堂二横结构,目前仍有部分村民居住(2023年,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兴宁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3-11-05)。
地方特产
- 文东丝苗米:本地培育的优质水稻品种,米粒细长、口感香糯,2023年获评兴宁市“优质农产品”称号(坭陂镇政府.《文东村特色农产品推介》[EB/OL].2024-05-20);
- 客家酿豆腐:传承客家传统工艺,以本地黄豆制作豆腐,搭配鲜肉馅料,为村内节庆及宴席必备菜品。
乡村建设
2022年完成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;2023年建成休闲文化广场1个,面积800平方米,配备健身器材、文化宣传栏等设施(兴宁市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兴宁市乡村建设成果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20);2024年通过梅州市级文明村验收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(兴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生态宜居示范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10);
- 2024年梅州市级文明村(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4年度市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3-25)。
风景名胜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著名人物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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