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一村是梅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兴宁市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宁中镇东北部,地处兴宁盆地边缘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、蔬菜种植及家禽养殖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1年获评兴宁市文明村,2023年入选梅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和一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宁中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2.8平方公里(2022年,兴宁市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682人(2022年,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M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481102203
- 电话区号:0753
- 邮政区码:514500
- 特色标识:梅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兴宁市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属兴宁县西厢堡,民国时期划归宁中区管辖;1958年属宁中人民公社和一大队;1984年改设和一乡;1987年撤乡设和一村(《兴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丝光村,南邻宁中社区,西连星民村,北至石马镇行政边界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兴宁盆地东北部边缘,以低丘缓坡为主,平均海拔120米(兴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宁中镇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6-15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4℃,年降水量1520毫米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梅州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08)。
水文条件
村内有和一河贯穿,属宁江支流,流域面积0.6平方公里,为村内农业灌溉提供水源(兴宁市水务局.《宁江流域村级支流普查数据》[EB/OL].2022-09-20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全村耕地面积1200亩,其中水田950亩、旱地250亩,另有林地800亩(2022年,宁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生物资源
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,常见树种有樟树、榕树等;野生动物以白鹭、画眉等小型鸟类为主,暂无公开精确种群数量数据。
人口民族
2022年常住人口682人,其中男性348人、女性334人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-0.3‰(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。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占总人口99.8%,另有少量壮族、瑶族常住人口(2022年,宁中镇派出所户籍统计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水稻种植、蔬菜种植及家禽养殖为核心,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2.5万元,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0元(宁中镇政府.《2023年村级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10)。
特色产业
种植的和一丝苗米获“兴宁市优质农产品”“梅州市优质稻米”称号,种植面积800亩;蔬菜种植面积300亩,主要供应兴宁城区生鲜市场(兴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特色农业发展名录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内设有和一小学,2023年有教职工8人、在校学生62人,开设1-6年级课程,为村内及周边村落适龄儿童提供基础教育服务(2023年,兴宁市教育局)。
医疗卫生
设有和一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具备常见病诊疗、疫苗接种等服务能力,基本满足村民日常医疗需求(2023年,宁中镇卫生院)。
基础设施
全村实现通硬化路,自来水普及率100%,光纤网络覆盖率达98%;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休闲步道1.2公里,完善了村民休闲娱乐设施(宁中镇政府.《2022年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完整的客家传统民俗,春节舞龙、中秋赏月、重阳登高是村民重要节庆活动;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举办“春祈福”祭祀活动,祈求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(《兴宁市客家民俗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89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有清代客家围龙屋“和一围”,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,建筑布局呈半圆形,兼具居住与防御功能,2018年被列为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(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18-10-20)。
地方特产
和一丝苗米
米粒细长、晶莹剔透,蒸煮后口感香软回甘,2022年获梅州市“优质稻米”称号,是村内核心特色农产品(梅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优质农产品评选结果》[EB/OL].2023-01-05)。
客家盐焗鸡
村内养殖户采用客家传统工艺制作,以本地散养土鸡为原料,肉质鲜嫩、咸香入味,是当地宴席及日常饮食的特色菜品。
风景名胜
和一围龙屋
作为清代客家围龙屋代表建筑,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,每年吸引周边游客参观,2023年接待游客约2000人次(2023年,宁中镇文化站统计)。
和一河生态廊道
依托和一河打造的休闲生态廊道,全长1.2公里,配套有绿化景观、休闲座椅,是村民日常散步、健身的主要场所(宁中镇政府.《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10)。
荣誉称号
- 2021年,被评为“兴宁市文明村”(兴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1年度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2-01-20)
- 2023年,入选“梅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”(梅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生态宜居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4-02-05)
以上文章内容为AI辅助生成,仅供参考,需辨别文章内容信息真实有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