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洲村是梅州市级美丽宜居村、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,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径南镇东北部,地处莲花山脉余脉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油茶种植与生态养殖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4年获评梅州市级“美丽宜居村”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新洲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径南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4.2平方公里(2023年,兴宁市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6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386人(2023年,径南镇政府统计年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M
- 行政区划代码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电话区号:0753
- 邮政区码:514500
- 特色标识:梅州市级美丽宜居村、兴宁市生态宜居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,刘姓族人自兴宁县城迁此建村,因周边多洲田得名(《兴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新洲村与相邻的下坪自然村合并为现新洲村(兴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径南镇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6个村民小组,东接星耀村,南邻径南社区,西连章峰村,北至梅县区松口镇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以低山丘陵为主,平均海拔约280米,地势东高西低,山间分布有小型河谷平地(兴宁市自然资源局.《径南镇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9-15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,年降水量1580毫米,无霜期约300天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兴宁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2)。
自然资源
- 森林资源:森林覆盖率达78%,主要树种为马尾松、油茶、阔叶树等(兴宁市林业局.《2023年林业资源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4-02-05)
- 耕地资源:耕地面积约420亩,其中水田310亩,旱地110亩,主要种植水稻、油茶等作物(径南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3年村级耕地面积统计》[EB/OL].2024-01-20)
人口民族
2023年末常住人口386人,户籍人口621人,全村均为汉族,以刘、陈两姓为主要聚居姓氏(2023年,径南镇政府统计年报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油茶种植与生态养殖为核心,现有油茶种植基地1200亩,年产出油茶籽约15吨;生态养殖以土鸡、土鸭为主,年出栏量约2万羽(径南镇乡村振兴办公室.《2023年新洲村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2万元,主要来源于油茶基地分红、生态养殖合作社收益及集体林地流转收入(径南镇财政所.《2023年村级财务收支公示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医疗
- 教育:村内设有新洲村文化活动室,适龄儿童均就近前往径南镇中心小学就读(径南镇教育办公室.《2023年村级教育服务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4-01-18)
- 医疗:建有新洲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提供基础诊疗与公共卫生服务(兴宁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3年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4-02-20)
基础设施
村内主干道已实现100%硬底化,通村公路直接连接径南镇镇区;建有太阳能路灯120盏,实现公共区域夜间照明全覆盖;已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,村民生活用水达标率100%(径南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4-03-05)。
历史文化
传统民俗
保留有春节舞龙、中秋赏月会等客家传统民俗活动,每年春节期间,村民自发组织舞龙队伍巡游全村,祈求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。
文物遗存
村内保留有清代客家围龙屋1座,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,为三堂两横结构,具有典型的客家建筑特色,2020年被列入兴宁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(《兴宁市文物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342页)。
地方特产
- 新洲油茶:采用传统物理压榨工艺,色泽金黄、口感醇厚,富含不饱和脂肪酸,2022年获评兴宁市“名优农产品”(兴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公布2022年兴宁市名优农产品名录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11-25)
- 生态土鸡:采用林间散养模式,肉质紧实、营养丰富,为当地特色养殖产品,深受周边市场青睐
风景名胜
- 新洲油茶观光基地:每年10-11月油茶花开时节,漫山遍野的白色油茶花形成独特景观,吸引周边游客前来观赏、拍照(径南镇旅游发展办公室.《2023年乡村旅游接待情况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15)
- 清代围龙屋:作为客家建筑代表性遗存,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观赏价值,是了解客家民居文化的重要载体
著名人物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村务公开
村内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,每月通过村公告栏、村民微信群公开财务收支、项目建设、惠民政策落实等信息,接受村民监督(径南镇人民政府.《村级村务公开规范实施办法》[EB/OL].2023-05-1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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