坳下村是兴宁市客家传统村落、兴宁市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罗岗镇东北部,地处罗浮山脉南麓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油茶种植与客家特色种养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兴宁市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坳下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罗岗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3.8平方公里(2023年,兴宁市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- 常住人口:326人(2023年,罗岗镇政府统计报表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℃(2023年,兴宁市气象局)
- 车牌代码:粤M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481108212
- 电话区号:0753
- 邮政区码:514535
- 特色标识:兴宁市客家传统村落、兴宁市文明村(2022年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,刘姓自兴宁县城迁此建村,因村址位于山坳下方得名(《兴宁市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47页)。1987年,撤销生产大队建制,设立坳下村民委员会(兴宁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设立村民委员会的通知》[EB/OL].1987-05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,东接柿子坪村,南邻罗岗社区,西连白水村,北至罗浮镇浮中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罗浮山脉南麓丘陵地带,平均海拔320米,村内丘陵占总面积75%,河谷平地占25%(2023年,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地理国情普查报告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21℃,年降水量1560毫米,无霜期340天(兴宁市气象局.《2023年兴宁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
村内有坳下溪穿村而过,属韩江流域梅江水系支流,全长2.1公里(《兴宁市水利志》[M].广东科技出版社,2021年:112页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420亩,林地面积4100亩,其中油茶种植面积1800亩(2023年,罗岗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统计数据)。
生物资源
林地内分布有马尾松、杉木等常绿针叶林,野生动物种类暂无公开精确数据。
人口民族
常住人口326人(2023年,罗岗镇政府统计报表),其中男性172人、女性154人,60岁以上人口占比38%;全村均为汉族客家民系(《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兴宁市统计局,2021-06-10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油茶种植、客家特色种养(土鸡、土鸭养殖)为主,2023年油茶产业产值达120万元(罗岗镇政府.《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.5万元,主要来源为林地租赁、油茶产业分红(兴宁市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兴宁市村级集体经济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3-0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与文化
村内原有坳下小学,2015年并入罗岗镇中心小学(兴宁市教育局.《关于调整农村小学布局的通知》[EB/OL].2015-08-10);现有村级文化活动室1个,配置图书、健身器材等设施。
医疗
设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满足村民基本诊疗需求(2023年,罗岗镇卫生院统计数据)。
基础设施
全村实现通硬化路、通自来水、通光纤网络,村内建有垃圾收集点5个,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%(2023年,兴宁市交通运输局、水务局联合公告)。
历史文化
客家建筑
全村保留客家围龙屋1座(坳下围),始建于清乾隆年间,为三堂二横结构,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,是兴宁市县级不可移动文物(《兴宁市文物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312页)。
民俗活动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客家传统“赏灯”活动,包含舞龙、猜灯谜、宗亲聚餐等环节,传承至今已有300余年历史(罗岗镇文化站.《罗岗镇客家民俗名录》[EB/OL].2022-01-20)。
地方特产
坳下油茶
采用本地传统物理压榨工艺制作,色泽金黄、口感醇厚,富含不饱和脂肪酸,2022年被评为兴宁市“特色农产品”(兴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兴宁市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2-11-15)。
客家盐焗鸡
以村内散养土鸡为原料,采用客家传统盐焗工艺制作,肉质紧实、咸香入味,为本地特色美食。
乡村建设
2021-2023年,实施油茶产业提质增效项目,新增油茶种植面积500亩,配套建设灌溉管网2.3公里(兴宁市乡村振兴局.《坳下村乡村振兴帮扶项目总结》[EB/OL].2024-01-25);2022年完成坳下溪河道清淤整治工程,改善村内水环境质量(兴宁市水务局.《2022年农村河道整治项目公告》[EB/OL].2022-12-10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,被评为兴宁市文明村(兴宁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兴宁市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
- 2023年,被评为兴宁市油茶产业示范村(兴宁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兴宁市农业产业示范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4-02-10)
以上文章内容为AI辅助生成,仅供参考,需辨别文章内容信息真实有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