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双龙村

龙村是江门市生态示范村、鹤山市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西北部,地处云开山脉余麓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、畜禽养殖与生态农业观光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1年获评市级生态示范村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双龙村
  • 所属地区: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
  •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  • 区域面积:3.8平方公里(2022年,宅梧镇政府统计年报)
  •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  • 常住人口:768人(2020年,鹤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  •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5℃(鹤山市气象局.《2022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  • 车牌代码:粤J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440784108205
  • 电话区号:0750
  • 邮政区码:529733
  • 特色标识:江门市生态示范村、鹤山市文明村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清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李、陈两姓自新会县迁此建村,因村旁两条溪流蜿蜒似龙得名(《鹤山市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龙田村与龙溪村合并为现双龙村(宅梧镇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5个村民小组,东接靖村,南邻宅梧社区,西连泗云村,北至云开山脉余麓。

自然地理

地形地貌

以丘陵为主,占区域面积的72%,境内有两条溪流贯穿全村,水资源丰富(鹤山市自然资源局.《宅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》[EB/OL].2020-03-10)。

气候特征
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降水量1800毫米,无霜期350天(鹤山市气象局.《2022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
自然资源

境内有杉木、松木等用材林约1200亩,耕地面积860亩(2022年,宅梧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统计数据)。

人口民族

常住人口768人,其中男性392人,女性376人,主要民族为汉族,占总人口的99.8%(2020年,鹤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;流动人口暂无公开精确数据。

经济发展

农业

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,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620亩,产量310吨;畜禽养殖以生猪、肉鸡为主,年出栏生猪1200头、肉鸡8万羽(宅梧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2年农业生产年报》[EB/OL].2023-02-05)。

工业

暂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以小型农产品加工作坊为主。

服务业

依托生态资源发展乡村观光农业,2022年接待游客约1.2万人次(宅梧镇文化旅游办公室.《2022年旅游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1-20)。

社会事业

教育事业

村内设有双龙村幼儿园,现有教职工6人,幼儿42人(2022年,鹤山市教育局统计数据)。

医疗卫生

设有双龙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1名(2022年,鹤山市卫生健康局.《村级医疗机构名录》[EB/OL].2022-10-15)。

基础设施

全村实现通硬化路、通自来水、通互联网,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篮球场1个(宅梧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乡村建设工作总结》[EB/OL].2023-01-30)。

历史文化

民俗文化

保留有春节舞龙、清明祭祖等传统习俗,其中双龙舞龙被列入鹤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(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鹤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》[EB/OL].2021-05-20)。

文物古迹

村内有清代李氏宗祠,始建于清乾隆年间,2018年被列为鹤山市文物保护单位(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鹤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18-12-10)。

地方特产

  • 双龙丝苗米:米粒细长、口感香糯,2021年被评为鹤山市名优农产品(鹤山市农业农村局.《鹤山市名优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1-09-15)。
  • 散养土鸡土鸭:采用山林散养模式,肉质鲜美,为当地特色农产品。

风景名胜

双龙生态农业园

占地约200亩,集种植、养殖、观光于一体,是宅梧镇乡村旅游示范点(宅梧镇文化旅游办公室.《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录》[EB/OL].2022-06-10)。

生态步道

沿村内溪流修建,全长约1.2公里,可供游客休闲漫步、观赏田园风光。

乡村建设

2020年启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,完成村内污水管网改造、垃圾集中处理点建设,2021年通过江门市生态示范村验收(江门市生态环境局.《2021年生态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1-12-20);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,完善公共服务设施,提升村容村貌(宅梧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进展》[EB/OL].2023-01-30)。

荣誉称号

  • 2021年获“鹤山市文明村”称号(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1年度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1-12-30)
  • 2021年获“江门市生态示范村”称号(江门市生态环境局.《2021年生态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1-12-20)

著名人物
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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