芹洋村是汕尾市市级文明村、陆丰市生态宜居示范村,隶属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陂洋镇,地处陂洋镇东北部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荔枝、菠萝种植及林下养殖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4年获评市级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芹洋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陂洋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6.8平方公里(2023年,陆丰市陂洋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- 常住人口:1247人(2020年,陆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5℃,年降水量1800mm(汕尾市气象局.《2023年汕尾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N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581118205
- 电话区号:0660
- 邮政区码:516527
- 特色标识:汕尾市市级文明村、陆丰市生态宜居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陈姓族人自福建漳州迁此建村,因村旁芹溪环绕得名(《陆丰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1986年,陂洋撤区设镇后,芹洋村隶属于陂洋镇至今(陆丰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1986-04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芹洋、洋头2个自然村及4个村民小组,东接陂洋镇龙潭村,南邻陂洋镇陂沟村,西连陂洋镇内洋村,北靠陆河县水唇镇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粤东丘陵地带,地势北高南低,平均海拔120米,村内多缓坡山地,适宜林果种植(陆丰市自然资源局.《陂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》[EB/OL].2020-09-10)。
气候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夏季高温多雨,冬季温和少雨,年平均日照时数2100小时,无霜期350天以上(汕尾市气象局.《2023年汕尾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
村内有芹溪穿境而过,属螺河水系支流,年均径流量约0.3亿立方米,为村内农业灌溉提供水源(陆丰市水务局.《陆丰市河流名录》[EB/OL].2022-06-30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全村耕地面积1200亩,林地面积7500亩,其中林果种植面积占林地面积的65%(2023年,陆丰市陂洋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)。
林业资源
主要种植荔枝、菠萝、龙眼等果树,林下植被以芒萁、杂灌为主,森林覆盖率达72%(陆丰市林业局.《2023年陆丰市森林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人口民族
常住人口
截至2020年11月,全村常住人口1247人,其中男性652人,女性595人,外出务工人员占比约45%(陆丰市统计局.《陆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。
民族构成
以汉族为主,暂无少数民族聚居数据(2023年,陆丰市陂洋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)。
经济概况
主导产业
以特色林果种植和林下养殖为核心,荔枝种植面积约400亩,菠萝种植面积约350亩,林下养鸡年出栏量约2万羽(2023年,陆丰市陂洋镇人民政府统计报表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8万元,主要来源于林果基地租金、光伏发电收益(陆丰市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陆丰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芹洋小学,现有教学班6个,在校学生128人,教职工8人(2023年,陆丰市教育局统计报表)。
医疗
设有芹洋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(2023年,陆丰市卫生健康局统计报表)。
交通
村内主干道已实现硬底化,距陂洋镇政府驻地约8公里,距陆丰市区约45公里,通村公交线路每日运营3班次(陆丰市交通运输局.《2023年陆丰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历史文化
村落起源
清代康熙年间由福建漳州陈氏族人迁居建立,至今保留有清代宗祠1座,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,为陈氏族人祭祀活动场所(《陆丰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“闹元宵”游神活动,包含舞狮、飘色等传统民俗项目,传承至今已有300余年历史(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汕尾市民俗文化名录》[EB/OL].2022-10-01)。
地方特产
芹洋荔枝
以桂味、糯米糍品种为主,果实肉质脆嫩、甜度高,每年6-7月成熟,是村内特色农产品(陆丰市农业农村局.《陆丰市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05-20)。
陂洋菠萝
又称“凤梨”,果肉金黄多汁,酸甜适口,种植历史超过100年,为村内支柱农产品之一(陆丰市农业农村局.《陆丰市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05-20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,获评陆丰市生态宜居示范村(陆丰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生态宜居示范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
- 2024年,获评汕尾市市级文明村(汕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3-2024年度市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3-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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