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后村是汕头市潮阳区文明村,隶属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,位于榕江下游南岸冲积平原,地处关埠镇东北部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、淡水养殖与潮汕竹编手工艺制作,始建于南宋末年,2022年入选潮阳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名单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堂后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2.8平方公里(2023年,关埠镇政府统计报表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726人(2022年,汕头市潮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(汕头市气象局.《2023年汕头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D
- 行政区划代码:440513104206
- 电话区号:0754
- 邮政区码:515162
- 特色标识:潮阳区文明村、潮阳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对象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南宋末年(1275年前后),陈姓先祖自福建莆田迁此建村,因村落位于古祠堂后方得名(《潮阳区地名志》[M].汕头大学出版社,2019年:189页)。建村后行政区划未发生重大调整,沿用至今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巷内村,南邻关埠镇区,西连玉一村,北靠榕江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榕江下游南岸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开阔,土壤以潮沙泥土为主,肥力较高(关埠镇政府.《镇域农业发展规划(2021-2025)》[EB/OL].2021-06-2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降水量约1600毫米,年平均日照时数2000小时,无霜期长达350天以上(汕头市气象局.《2023年汕头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条件
北临榕江,村内建有2条灌溉渠系,年引水量约50万立方米,农业生产水源充足(关埠镇政府.《镇域农业发展规划(2021-2025)》[EB/OL].2021-06-20)。
自然资源
- 土地资源:耕地面积1200亩,其中水田900亩、旱地300亩(2023年,关埠镇农业站统计数据)
- 水资源:榕江过境水资源丰富,村内灌溉渠系可覆盖全部耕地
- 生物资源:主要种植水稻、叶菜类蔬菜,养殖草鱼、鲫鱼、鳙鱼等淡水鱼类
人口民族
2022年常住人口726人,户籍人口约1100人(2023年,关埠镇政府统计报表),全村均为汉族,暂无少数民族聚居记录。
经济
第一产业
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与淡水养殖,2023年水稻总产量约450吨,淡水养殖产量约120吨(关埠镇农业站.《2023年农业生产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20);辅以蔬菜种植、家禽养殖,年蔬菜产量约80吨,家禽出栏量约1.2万羽。
第二产业
以传统手工艺加工为主,核心为潮汕竹编器具制作,现有手工作坊3家,从业人员21人,年产值约80万元(2023年,潮阳区工信局统计数据)。
第三产业
以乡村电商为核心,依托本地农产品与手工艺品开展线上销售,2023年线上销售额约50万元,主要销售渠道为抖音、拼多多等平台(同上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堂后小学,现有教职工6人,在校学生82人,开设1-6年级课程(2023年,潮阳区教育局.《全区村级小学统计名录》[EB/OL].2023-09-01)。
医疗
设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执业医师1人,可提供基本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(2023年,关埠镇卫生院统计数据)。
基础设施
实现村村通水泥路,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;自来水普及率100%,光纤网络全覆盖;建有文化广场1个,面积约600平方米(关埠镇政府.《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4-02-1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潮汕传统民俗活动,每年正月举办游神赛会,端午期间参与榕江龙舟竞渡,活动形式传承至今(潮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潮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5-20)。
传统建筑
村内有清代古祠堂1座,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,为潮汕传统“四点金”建筑风格,木雕、石雕工艺精湛,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(同上)。
地方特产
- 潮汕竹编器具:以本地毛竹为原料,手工编织竹篮、竹筐、竹席等产品,工艺细腻,兼具实用性与观赏性(潮阳区乡村振兴局.《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10-01)
- 榕江草鱼:依托榕江优质水源养殖,肉质鲜美无土腥味,为本地特色水产品(同上)
乡村振兴
2022年入选潮阳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名单(潮阳区乡村振兴局.《关于公布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03-15);2023年完成村内灌溉渠系改造项目,新增防渗渠1200米,提升农业灌溉效率(关埠镇政府.《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总结》[EB/OL].2024-02-10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被评为“潮阳区文明村”(潮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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