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石湖村

石湖村是广东省古村落、梅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,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东北部,地处闽粤交界低山丘陵区,主导产业为富硒水稻种植与客家民宿旅游,始建于南宋末年,2019年入选广东省古村落名录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石湖村
  •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
  • 经纬度:东经116°12′35″,北纬24°59′18″(蕉岭县自然资源局.《蕉岭县村级地理信息数据集》[EB/OL].2022-06-15)
  • 区域面积:6.8平方公里(2022年,蓝坊镇政府统计年报)
  •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  • 常住人口:386人(2020年,蕉岭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
  •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3℃,年降水量1600mm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2年梅州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  • 车牌代码:粤M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441427105204
  • 电话区号:0753
  • 邮政区码:514100
  • 特色标识:广东省古村落、梅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南宋末年(1275年),林姓族人从福建上杭迁此建村,因村前有天然石砌湖塘得名(《蕉岭县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1987年,撤乡设村后为蓝坊镇石湖村(蕉岭县政府.《关于村级建制调整的通知》[EB/OL].1987-04-20)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石湖、塘背2个自然村及4个村民小组,东接福建省武平县象洞镇,南邻蓝坊镇峰口村,西连蓝坊镇大地村,北至蓝坊镇高思村。

自然地理

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,海拔在300-600米之间,村内有石湖塘、龙颈溪等自然水体,土壤富含硒元素(蕉岭县农业农村局.《蕉岭县富硒土壤分布调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09-20)。植被覆盖率达85%,主要为常绿阔叶林、毛竹林等(蓝坊镇政府.《石湖村生态保护规划》[EB/OL].2022-03-10)。

人口民族

2020年常住人口386人,其中男性195人,女性191人,60岁以上人口占比32%(蕉岭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。全村均为汉族客家民系,通用客家方言。

经济发展

农业

主导产业为富硒水稻种植,2022年种植面积210亩,年产量94.5吨,产值约37.8万元(蓝坊镇政府统计年报[EB/OL].2023-01-05);配套发展富硒蔬菜、油茶种植,其中油茶种植面积120亩,年产量约3.6吨。

工业
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
服务业

以客家民宿旅游为主,现有精品民宿3家,2023年接待游客1.2万人次,旅游收入约80万元(蕉岭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2023年乡村旅游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10);配套发展客家特色餐饮、农产品展销等业态。

社会事业

教育

村内原有小学1所,已于2015年撤并至蓝坊镇中心小学(蕉岭县教育局.《关于村级小学布局调整的通知》[EB/OL].2015-08-20),村内适龄儿童均就近到镇中心小学就读。

医疗

设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提供基本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(蓝坊镇卫生院.《2022年村级卫生站运行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05)。

基础设施

实现全村通硬化路、通自来水、通光纤网络,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老年活动中心1个,配套健身器材、图书阅览室等设施(蓝坊镇政府.《石湖村乡村振兴建设成果报告》[EB/OL].2023-05-20)。

历史文化

村落建筑

村落布局遵循客家传统围龙屋理念,现存清代客家民居3座,其中“林氏宗祠”建于清乾隆年间,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建筑占地面积约280平方米,采用砖木结构,保留客家宗祠典型的“三进两厅”格局(蕉岭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蕉岭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0-12-10)。

民俗文化

传承客家祭祖、舞龙灯、打醮等传统民俗,每年春节期间举办“客家民俗文化节”,开展客家山歌对唱、手工技艺展示等活动(蓝坊镇政府.《石湖村民俗文化传承方案》[EB/OL].2022-04-15)。

地方特产

  • 富硒大米:依托本地富硒土壤种植,米粒饱满、口感香糯,2021年获“梅州市名优农产品”称号(梅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1年名优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2-01-05)。
  • 客家娘酒:采用传统客家工艺酿造,以优质糯米、山泉水为原料,色泽红亮、口感醇厚,为村内家庭作坊特色产品。

荣誉称号

  • 2019年入选广东省古村落名录(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.《关于公布第五批广东省古村落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19-12-20)
  • 2022年被评为梅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(梅州市乡村振兴局.《关于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名单的公示》[EB/OL].2022-11-15)
  • 2023年获“梅州市生态宜居村”称号(梅州市林业局.《关于2023年生态宜居村名单的通报》[EB/OL].2023-09-10)

基层治理

村“两委”成员共5人,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、村委会主任1人(蓝坊镇政府.《2023年村级班子成员公示》[EB/OL].2023-03-05)。推行“村民议事会”制度,每月召开1次议事会议,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均由村民代表投票决定,2022年共召开议事会议12次,解决民生问题8项(蕉岭县民政局.《石湖村基层治理典型案例》[EB/OL].2022-07-10)。

风景名胜

  • 石湖塘古水利遗址:建于明代,为村内灌溉水源地,兼具防洪、蓄水功能,塘坝采用天然石块砌筑,至今仍在使用(蕉岭县水利局.《蕉岭县古水利设施名录》[EB/OL].2021-08-10)。
  • 林氏宗祠:清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建筑保留完整的客家宗祠特色,是研究客家宗族文化的重要实物载体。

对外交通

村内通硬化公路,距蓝坊镇政府驻地8公里,距蕉岭县城22公里,可通过S223省道连接梅州市区,车程约1.5小时(蕉岭县交通运输局.《村级交通路网规划》[EB/OL].2022-05-15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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