坝头村是广东省古村落、梅州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节点,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东北部,地处韩江上游梅江支流柚树河畔,属低山丘陵地形,主导产业为脐橙种植、油茶培育与客家乡村旅游,始建于南宋末年,2012年被认定为广东省古村落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坝头村(别名:坝头古村)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
- 经纬度:东经115°49′23″,北纬24°25′18″(平远县自然资源局.《平远县村级地理信息公报》[EB/OL].2022-06-15)
- 区域面积:4.8平方公里(2023年,大柘镇人民政府统计年报)
- 下辖地区:6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- 常住人口:1247人(2020年,平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0.7℃,年降水量1637毫米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梅州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2)
- 车牌代码:粤M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426100204
- 电话区号:0753
- 邮政区码:514600
- 特色标识:广东省古村落、梅州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节点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南宋末年,客家先民自福建宁化迁此建村,因地处柚树河冲积坝头得名(《平远县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89页)。2004年,原坝头镇撤销,坝头村划归大柘镇管辖(平远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2004-10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坝头主村、河背2个自然村及6个村民小组,东接超竹村,南邻柘东村,西连城北村,北至柚树河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低山丘陵区,地势东高西低,柚树河沿岸形成狭长冲积平原,海拔在180-320米之间(平远县自然资源局.《平远县村级地理信息公报》[EB/OL].2022-06-15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夏季高温多雨,冬季温和少霜,年平均日照时数1838小时(梅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梅州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2)。
自然资源
境内有耕地1200亩,林地3800亩,柚树河年径流量约2.3亿立方米,矿产资源以稀土、瓷土为主(大柘镇人民政府.《坝头村自然资源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8-05)。
人口民族
全村常住人口1247人,其中男性632人,女性615人,以汉族客家民系为主,占总人口的99.8%(2020年,平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,暂无公开精确少数民族聚居数据。
经济概况
农业
主导产业为脐橙种植、油茶培育,现有脐橙种植基地800亩,油茶林600亩,2023年农业总产值达1200万元(大柘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经济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20);配套发展生猪养殖、水稻种植等副业。
服务业
依托古村落资源发展客家乡村旅游,2023年接待游客3.2万人次,旅游收入达180万元(平远县文化广电旅游局.《2023年乡村旅游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1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坝头小学,现有教学班6个,在校学生128人,教职工15人(平远县教育局.《2023年村级学校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12-30)。
医疗
设有坝头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基本满足村民日常医疗需求(大柘镇卫生院.《2023年村级医疗服务点概况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交通
村内实现水泥道路全覆盖,省道S225线穿村而过,距平远县城约5公里,交通便利(平远县交通运输局.《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完整的客家民俗,如春节“赏灯”、端午“龙舟竞渡”、中秋“赏月打糍粑”等,其中坝头龙舟竞渡被列入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(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.《梅州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》[EB/OL].2021-09-10)。
文物古迹
境内有坝头古街、邹氏宗祠、文昌阁等明清时期建筑,其中邹氏宗祠为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(平远县文化广电旅游局.《平远县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22-05-20)。
地方特产
坝头脐橙
果形端正,果肉脆嫩多汁,甜度达13-15度,2021年获“梅州市名优农产品”称号(梅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1年梅州市名优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1-11-20)。
客家娘酒
采用传统客家工艺酿造,以糯米、酒曲为原料,色泽红褐,口感醇厚,为当地节庆必备饮品(《平远县客家美食志》[M].广州:广东科技出版社,2020年:67页)。
乡村建设
2018年启动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项目,修缮古建筑12座,建设客家文化展示馆1个(平远县人民政府.《坝头古村落保护项目实施方案》[EB/OL].2018-03-10);2022年完成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(大柘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村级环保设施建设年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荣誉称号
- 2012年,被广东省文联、广东省民协认定为“广东省古村落”(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.《关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古村落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12-12-20)
- 2021年,入选“梅州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节点”(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.《关于公布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节点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1-08-15)
- 2023年,被评为“梅州市文明村”(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3年梅州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12-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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