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正村是清新区农业特色村、区级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东北部,地处北江支流滨江沿岸冲积平原,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与淡水水产养殖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1年获评清新区农业特色村,2022年被评为清新区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回正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2.8平方公里(2022年,山塘镇人民政府统计数据)
- 下辖地区:6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1245人(2020年,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R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803103205(2023年,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库[EB/OL].2023-03-01)
- 电话区号:0763
- 邮政区码:511848
- 特色标识:清新区农业特色村、清新区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,李姓族人自南雄珠玑巷迁此建村,因村址正对滨江回水湾得名(《清新区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回正村与邻近的新围自然村合并为现回正村(山塘镇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6个村民小组,东接西沙村,南邻山塘社区,西连塘湾村,北至滨江沿岸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滨江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开阔,平均海拔12米(清新区自然资源局.《清新区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09-15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1℃,年降水量1850毫米,无霜期长达345天(清远市气象局.《2022年清远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2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全村耕地面积1200亩,其中水田950亩,旱地250亩,主要用于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(2022年,山塘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统计数据)。
水资源
北江支流滨江流经村域北部,村内建有3处小型灌溉水塘,水资源充沛,可满足农业生产与村民生活用水需求。
人口民族
全村常住人口1245人(2020年,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,以汉族为主,其中李姓人口占比65%,另有陈、黄等少数姓氏聚居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优质水稻种植和淡水水产养殖为核心主导产业,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900亩,总产量450吨;水产养殖面积300亩,主要养殖草鱼、鳙鱼、鲫鱼,年产值达280万元(山塘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农业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18)。
集体经济
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,主要来源于集体鱼塘承包费与耕地流转服务费(山塘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情况公示》[EB/OL].2023-03-1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内设有回正村幼儿园,占地面积800平方米,配备专任教师5名,适龄儿童入园率达100%(2022年,清新区教育局统计数据)。
医疗卫生
设有村级卫生室1个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可提供基础诊疗与公共卫生服务,村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%(2022年,山塘镇卫生院统计数据)。
交通设施
村内主干道全部实现水泥硬底化,总长度约3.5公里;距离山塘镇政府3公里,有城乡公交线路直达,交通便利(清新区交通运输局.《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3-01-25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活动
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举办“开耕节”,村民通过祭祀土地神、舞狮巡游、吃开耕饭等民俗活动,祈求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(《清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》[M].广州:广东旅游出版社,2020年:108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保留有清代李氏宗祠1座,建筑面积280平方米,为砖木结构,采用岭南传统建筑风格,雕梁画栋,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(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清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1-05-20)。
地方特产
- 回正丝苗米:米粒细长、色泽晶莹,煮制后口感香糯,2021年被评为清新区“名优农产品”(清新区农业农村局.《清新区名优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1-11-30)。
- 滨江草鱼:依托滨江优质水资源养殖,肉质鲜嫩无土腥味,是当地特色水产,深受市场欢迎。
乡村建设
2020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,村内绿化率达35%,获评清新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(山塘镇人民政府.《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报告》[EB/OL].2021-01-10);2022年建成村级文化广场1个,配备健身器材、文化宣传栏等公共设施,丰富村民文化生活。
荣誉称号
- 2021年,被评为“清新区农业特色村”(清新区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表彰2021年度农业特色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02-20)。
- 2022年,被评为“清新区文明村”(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清新区文明村镇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3-05)。
以上文章内容为AI辅助生成,仅供参考,需辨别文章内容信息真实有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