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北安村

北安村是清新区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清远市市级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西北部,地处粤北石灰岩山区腹地,主导产业为砂糖橘种植、生猪养殖与生态乡村旅游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4年获评市级文明村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北安村
  • 所属地区: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
  • 经纬度:东经112°45′23″,北纬24°12′18″
  • 区域面积:6.8平方公里(2024年,清新区统计局)
  • 下辖地区:7个村民小组、3个自然村
  • 常住人口:1245人(2024年,石潭镇政府统计报表)
  •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(清远市气象局.《2024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5-01-15)
  • 车牌代码:粤R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441803102216
  • 电话区号:0763
  • 邮政区码:511890
  • 特色标识:清新区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清远市市级文明村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清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,李姓族人自韶关南雄迁此建村,因地处石潭镇北部且祈愿安宁得名(《清新区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217页)。2005年,原北安村与白石村合并为现北安村(清新区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5-06-20)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7个村民小组及白石、坑尾、大坪3个自然村,东接联滘村,南邻石潭社区,西连白湾村,北至浸潭镇六甲洞村。

地理环境

地形地貌

地处粤北石灰岩山区,以喀斯特地貌为主,平均海拔320米(2024年,清新区自然资源局.《石潭镇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4-08-10)。

气候
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降水量1820毫米,无霜期320天(清远市气象局.《2024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5-01-15)。

水文

境内有北安溪流经,属北江水系支流,流域面积2.1平方公里(清新区水利局.《2024年水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5-03-05)。

自然资源

  • 土地资源:耕地面积1200亩,其中水田680亩,旱地520亩(2024年,石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
  • 林业资源:林地面积7200亩,以马尾松、桉树为主,森林覆盖率达78%(2024年,清新区林业局)
  • 矿产资源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
人口民族

常住人口1245人,其中男性632人,女性613人,外出务工人员487人(2024年,石潭镇政府统计报表);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占比99.8%,其余为壮族、瑶族等少数民族(2020年,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。

经济

农业

主导产业为砂糖橘种植(种植面积850亩,年产量1200吨)、生猪养殖(年出栏量1.2万头),2024年农业总产值达2800万元(2024年,石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
工业

暂无规模化工业企业,仅存小型农产品加工作坊3家。

服务业

依托喀斯特地貌发展生态乡村旅游,2024年接待游客1.5万人次,旅游收入80万元(2024年,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)。

社会事业

教育

村内设有北安小学教学点,现有教师5人,学生32人(2024年,清新区教育局)。

医疗

设有北安村卫生站,配备村医2人,基本实现村级医疗覆盖(2024年,清新区卫生健康局)。

基础设施

通村公路全部硬化,实现4G网络全覆盖,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农家书屋1个(2024年,石潭镇政府)。

历史文化

民俗

保留有春节舞狮、清明祭祖、重阳登高传统习俗,其中北安舞狮队成立于1956年,每年春节期间在村内及周边村落巡演(《清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1年:156页)。

非遗
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
地方特产

  • 北安砂糖橘:果形圆润、甜度高,获2023年清远市优质农产品称号(清远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优质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12-20)
  • 生态土猪:采用散养模式,肉质紧实,深受周边市场欢迎(2024年,石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

乡村建设

2022年启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,完成村内巷道硬化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,2024年被评为清远市市级文明村(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4年市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11-05)。

著名人物
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
荣誉称号

  • 2022年:清新区生态宜居示范村(清新区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生态宜居示范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09-10)
  • 2023年:清远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(清远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认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公告》[EB/OL].2023-10-20)
  • 2024年:清远市市级文明村(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4年市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11-0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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