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坑村是清远市生态示范村、清新区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西北部,地处粤北石灰岩山区腹地,主导产业为砂糖橘种植、油茶培育及生态乡村旅游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清新区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大坑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8.7平方公里(2022年,清新区自然资源局)
- 下辖地区:3个自然村、6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421人(2020年,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(清远市气象局.《2022年清远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R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803102216
- 电话区号:0763
- 邮政区码:511890
- 特色标识:清远市生态示范村、清新区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,李姓族人自韶关南雄迁此建村,因村旁有大型山坑得名(《清新区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2004年,原大坑村与附近的小洞村合并为现大坑村(石潭镇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4-06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大坑、小洞、岩下3个自然村及6个村民小组,东接石潭镇联滘村,南邻东安村,西连阳山县杜步镇,北至英德市九龙镇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粤北石灰岩山区,以喀斯特地貌为主,平均海拔约320米(清新区自然资源局.《清新区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09-3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降水量约1800毫米,无霜期320天(清远市气象局.《2022年清远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水文
村内有大坑河贯穿,属北江支流潖江流域,水资源总量约120万立方米(清新区水利局.《2022年水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3-03-20)。
自然资源
林地资源丰富,林地面积约11000亩,其中生态公益林6200亩(清新区林业局.《2022年林业资源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3-02-10);矿产资源以石灰岩为主,暂无大规模开采记录。
人口民族
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,常住人口421人,汉族占比100%(清新区统计局.《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5);2022年外出务工人员约187人(石潭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1-05)。
经济概况
主导产业为砂糖橘种植、油茶培育及生态乡村旅游。2022年,砂糖橘种植面积约1200亩,产量约1800吨;油茶种植面积约800亩,产量约40吨(清新区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特色农业产业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25);乡村旅游接待游客约1.2万人次,旅游收入约60万元(石潭镇人民政府.《2022年乡村旅游发展总结》[EB/OL].2023-01-1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大坑村教学点,现有教师2名,学生17名(清新区教育局.《2022年村级教学点统计名录》[EB/OL].2023-01-20)。
医疗
设有大坑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1名(清新区卫生健康局.《2022年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3-02-05)。
交通
村内通硬化公路约7.5公里,实现所有自然村通水泥路(清新区交通运输局.《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年报》[EB/OL].2023-03-10)。
历史文化
传统建筑
村内保留有清代客家围屋1座,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,建筑风格兼具粤北民居与客家建筑特色(《清新区文物普查报告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56页)。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“闹元宵、舞火龙”民俗活动,传承至今已有200余年,活动包含火龙巡游、祈福仪式等环节(石潭镇文化站.《大坑村民俗文化调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10-20)。
地方特产
- 大坑砂糖橘:果形圆润饱满,果肉细腻多汁,甜度可达15度以上,2021年被纳入“清远市特色农产品名录”(清新区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公布清远市特色农产品名录的通知》[EB/OL].2021-12-15)。
- 大坑山茶油:采用本地老品种油茶籽物理压榨而成,色泽清亮,富含不饱和脂肪酸,为村内传承百年的传统农产品。
特色品牌
- 2020年获评“清远市生态示范村”(清远市生态环境局.《关于公布2020年清远市生态示范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0-12-20)。
- 2022年获评“清新区文明村”(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清新区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)。
- 2022年获评“清新区基层治理示范村”(清新区民政局.《关于公布2022年基层治理示范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02-10)。
基层治理
现任村“两委”成员共5名,其中党支部书记1名、村委会主任1名、委员3名(石潭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“两委”成员公示名单》[EB/OL].2023-03-20);村内建立村民议事会、道德评议会、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,推行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法,2022年获评清新区基层治理示范村。
参考资料
- 清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清新区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.
- 清新区统计局.《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5.
- 清远市气象局.《2022年清远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.
- 石潭镇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4-06-20.
- 清新区自然资源局.《清新区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09-30.
- 清新区水利局.《2022年水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3-03-20.
- 清新区林业局.《2022年林业资源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3-02-10.
- 清新区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特色农业产业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25.
- 清新区教育局.《2022年村级教学点统计名录》[EB/OL].2023-01-20.
- 清新区卫生健康局.《2022年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3-02-05.
-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.《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年报》[EB/OL].2023-03-10.
- 清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清新区文物普查报告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年:156页.
- 石潭镇文化站.《大坑村民俗文化调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10-20.
-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.《关于公布2020年清远市生态示范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0-12-20.
- 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清新区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5.
- 清新区民政局.《关于公布2022年基层治理示范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02-10.
- 石潭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“两委”成员公示名单》[EB/OL].2023-03-2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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