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宫村是潮州市花卉种植特色村、潮安区乡村振兴示范村,隶属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,地处韩江三角洲平原南部,主导产业为花卉培育、水稻种植与草席加工,始建于南宋末年,2023年获评潮州市花卉种植特色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花宫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2.8平方公里(2023年,浮洋镇人民政府统计年报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768人(2023年,潮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5℃(潮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U
- 行政区划代码:445103102218
- 电话区号:0768
- 邮政区码:515645
- 特色标识:潮州市花卉种植特色村、潮安区乡村振兴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南宋末年(1279年前后),林姓族人自福建莆田迁此建村,因村内建有供奉花神的宫庙得名(《潮安县地名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1990年:217页)。1958年属浮洋人民公社花宫生产大队,1983年改为浮洋区花宫乡,1987年撤区建镇后为浮洋镇花宫村(潮安县人民政府.《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》[EB/OL].1987-04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,东接福洞村,南邻龙湖镇鹳巢村,西连潘刘村,北至浮洋镇区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韩江三角洲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海拔约3-5米(潮安区自然资源局.《潮安区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6-3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雨量充沛,年降水量1600-1800毫米,无霜期350天以上(潮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条件
村域内有韩江支流灌溉渠贯穿,水资源充足,主要用于农业灌溉(浮洋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业水利建设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1200亩,其中水田850亩,旱地350亩(2023年,浮洋镇人民政府统计年报)。
植被资源
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、农作物及花卉苗木为主,花卉种植面积约200亩(2023年,浮洋镇人民政府统计年报)。
人口民族
常住人口768人(2023年,潮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,其中男性392人,女性376人;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占比100%(2023年,潮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。
经济概况
农业
主导产业为花卉培育(主要品种有墨兰、建兰、三角梅、桂花)、水稻种植,2023年农业总产值约1200万元(浮洋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经济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工业
以草席加工、花卉包装为主,现有小型加工厂5家,2023年工业总产值约800万元(浮洋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经济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服务业
依托花卉产业发展乡村旅游,年接待游客约1.2万人次,2023年服务业收入约150万元(浮洋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经济发展年报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地方特产
- 花宫兰花:品种多样,以墨兰、建兰为主,花香浓郁,远销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(潮安区农业农村局.《潮安区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2-10-25)。
- 浮洋草席:采用本地优质蔺草编织,质地柔软、经久耐用,为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(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》[EB/OL].2023-05-2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举办“花神诞”祭祀活动,村民供奉花神,祈求花卉丰收、风调雨顺(《潮安县民俗志》[M].广东人民出版社,1995年:168页)。
传统技艺
草席编织技艺传承至今已有300余年,村内现有市级非遗传承人1名(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》[EB/OL].2023-05-2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花宫小学,现有教学班6个,学生210人,教职工15人(2023年,潮安区教育局统计报表)。
医疗
设有花宫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基本满足村民日常医疗需求(浮洋镇卫生院.《2023年村级医疗服务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30)。
基础设施
村内实现道路硬化全覆盖,通自来水、光纤网络,建有文化广场、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(浮洋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被评为潮安区乡村振兴示范村(潮安区乡村振兴局.《关于公布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2-12-10)
- 2023年被评为潮州市花卉种植特色村(潮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特色农业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11-20)
- 2023年被评为潮安区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(潮安区司法局.《关于公布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12-05)
基层治理
村两委成员共5人,其中党支部书记1名,村委会主任1名,委员3名;实行村务公开、民主决策制度,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,保障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权利(浮洋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治理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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