坑口村是韶关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曲江区乡村振兴示范村,隶属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,位于北江中游南岸,地处丘陵河谷地带,主导产业为优质水稻种植、淡水养殖与乡村休闲旅游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4年获评曲江区乡村振兴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坑口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下辖地区:坑口、新村、下坝3个村民小组(乌石镇人民政府.《乌石镇行政村基本情况公示》[EB/OL].2023-06-10)
- 常住人口:782人(2020年,韶关市曲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05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0.1℃,年降水量1600毫米(韶关市气象局.《2023年韶关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F
- 行政区划代码:440205103202
- 电话区号:0751
- 邮政区码:512131
- 特色标识:韶关市生态宜居示范村、曲江区乡村振兴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,李姓族人自南雄珠玑巷迁此建村,因地处北江支流坑口河畔得名(《曲江区地名志》[M].韶关:韶关出版社,2019年:89页)。1987年,撤乡设村,成立坑口村村民委员会(曲江区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建制调整的通知》[EB/OL].1987-04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坑口、新村、下坝3个村民小组,东接乌石村,南邻蒙里村,西连北江航道,北至乌石镇镇区(乌石镇人民政府.《乌石镇行政村基本情况公示》[EB/OL].2023-06-10)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北江中游南岸丘陵河谷地带,地势南高北低,平均海拔约65米(曲江区自然资源局.《曲江区村级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9-30)。
水文条件
北江支流坑口河穿村而过,村内有3处小型山塘水库,水资源充沛(曲江区自然资源局.《曲江区村级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2-09-30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以优质水稻种植为主,种植面积约1200亩,年产水稻540吨;配套淡水养殖产业,养殖水面约300亩,主要养殖草鱼、鳙鱼;近年来依托北江风光发展乡村休闲旅游,年接待游客约1.2万人次(乌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3年坑口村产业发展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28万元,主要来源于鱼塘承包、土地流转服务费(乌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3年坑口村产业发展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特色产业
优质水稻
采用绿色种植技术,所产大米获韶关市“放心粮油”认证,产品供应韶关市区及周边县域市场(韶关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韶关市优质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11-20)。
生态淡水养殖
依托北江优质水源,采用生态养殖模式,养殖的水产品肉质紧实、口感鲜美,是当地特色农产品之一(乌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.《2023年坑口村产业发展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1-05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有北江船民传统习俗,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办龙舟竞渡活动,传承至今已有200余年历史,是村内重要的民俗文化活动(《曲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M].韶关:韶关文化出版社,2021年:156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现存清代李氏宗祠,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,为砖木结构,雕梁画栋,具有典型岭南客家建筑特色,2022年被列为曲江区不可移动文物(曲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2022年曲江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2-12-2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坑口村幼儿园,现有教职工6人,在园幼儿42人,基本满足村内学龄前儿童入园需求(曲江区教育局.《2023年曲江区村级幼儿园统计情况》[EB/OL].2023-12-10)。
医疗
设有坑口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具备常见病诊疗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,基本覆盖村民日常医疗需求(曲江区卫生健康局.《2023年曲江区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3-11-25)。
基础设施
交通
村内主干道实现100%硬底化,通村公路连接京港澳高速乌石出口,距离乌石镇镇区约3公里,交通便利(乌石镇人民政府.《坑口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3-10-20)。
水电通信
全村实现自来水全覆盖,供电网络稳定;移动、联通、电信信号全覆盖,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5%以上,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通信需求(乌石镇人民政府.《坑口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3-10-20)。
生态环境
2022年完成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%;村内绿化覆盖率达45%,村容整洁,2022年获评韶关市生态宜居示范村(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.《2022年曲江区生态乡村建设验收报告》[EB/OL].2023-01-20)。
乡村治理
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,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会议,保障村民参与村务决策;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,全程监督村务公开、财务收支等事项,2023年获评曲江区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(曲江区司法局.《2023年曲江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3-12-30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 韶关市生态宜居示范村(韶关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韶关市生态宜居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3-01-10)
- 2023年 曲江区民主法治示范村(曲江区司法局.《2023年曲江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3-12-30)
- 2024年 曲江区乡村振兴示范村(曲江区乡村振兴局.《2024年曲江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4-03-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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