郊村是阳春市文明村,隶属于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,位于潭水镇东北部,地处漠阳江支流潭水河畔冲积平原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与蚕桑养殖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阳春市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郊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4.2平方公里(2023年,阳春市统计局.《2023年阳春市统计年鉴》[M].阳江:阳江出版社,2023:189页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1286人(2022年,阳春市政府官网.《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3℃(阳江市气象局.《2022年阳江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Q
- 行政区划代码:441781108201
- 电话区号:0662
- 邮政区码:529629
- 特色标识:阳春市文明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李姓族人自福建迁此建村,因地处潭水镇集镇近郊得名(《阳春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:247页)。1983年,公社改乡后隶属潭水乡;1993年,潭水乡撤乡设镇,郊村隶属潭水镇至今(阳春市政府.《阳春市行政区划沿革汇编》[EB/OL].2018-05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东接凤来村,南邻潭水社区,西连三塘村,北至漠阳江支流潭水河段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漠阳江支流潭水河畔冲积平原,地势平缓,平均海拔28米(2023年,阳春市自然资源局.《阳春市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20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3℃,年降水量1850毫米,无霜期约350天(阳江市气象局.《2022年阳江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水文条件
境内有潭水河支流流经,河道全长2.1公里,年均径流量1.2亿立方米(阳春市水务局.《2022年阳春市水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3-04-10)。
人口民族
2022年末常住人口1286人,其中男性654人、女性632人,全村人口均为汉族(阳春市政府官网.《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)。
经济发展
农业
以水稻种植、蚕桑养殖为主导产业,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1800亩,总产量980吨;蚕桑种植面积600亩,年产蚕茧45吨,是当地农户主要经济来源(潭水镇政府.《2022年潭水镇农业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15)。
工业
暂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村内仅有小型农产品加工坊,主要从事大米、蚕茧初加工。
服务业
以农资零售、乡村餐饮为主,2022年服务业总产值约120万元(潭水镇政府.《2022年潭水镇农业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1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郊村小学,2023年有教职工12人,在校学生186人,覆盖村内及周边行政村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需求(阳春市教育局.《阳春市乡村学校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9-01)。
医疗
设有郊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2名,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、公共卫生服务及健康咨询(阳春市卫生健康局.《阳春市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3-08-20)。
交通
境内有乡道Y123线贯穿全村,距潭水镇政府驻地2.5公里,距阳春市区约38公里,村级主干道已全部硬化(阳春市交通运输局.《2023年阳春市乡村公路布局图》[EB/OL].2023-05-10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有岭南特色“年例”习俗,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,活动包含游神、舞狮、宗亲宴饮等,是村内重要的民俗节庆活动(《阳春市民俗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:168页)。
文物古迹
村内有清代李氏宗祠,始建于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,2018年被列为阳春市文物保护单位,宗祠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,保留有清代木雕、石刻等建筑构件(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阳春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18-10-20)。
地方特产
- 潭水大米:产自村内冲积平原稻田,颗粒饱满、口感香糯,2021年被评为阳春市特色农产品(阳春市农业农村局.《阳春市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1-12-15)。
- 潭水蚕茧:色泽洁白、茧层厚实,蚕桑养殖为村内传统产业,蚕茧年产量稳定在40吨以上(潭水镇政府.《2022年潭水镇农业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15)。
乡村建设
2021年完成村内3.2公里主干道硬化工程,实现村级道路全硬化;2022年建成面积1200平方米的村级文化广场,配套健身器材、文化宣传栏等设施(潭水镇政府.《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》[EB/OL].2023-01-20)。2022年被阳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“阳春市文明村”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 阳春市文明村(阳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阳春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3-05)
参考文献
- 阳春市统计局.《2023年阳春市统计年鉴》[M].阳江:阳江出版社,2023:189页
- 阳春市政府官网.《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》[EB/OL].2021-06-10
- 阳江市气象局.《2022年阳江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
- 《阳春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:247页
- 阳春市政府.《阳春市行政区划沿革汇编》[EB/OL].2018-05-20
-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.《阳春市地形地貌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3-03-20
- 阳春市水务局.《2022年阳春市水资源公报》[EB/OL].2023-04-10
- 潭水镇政府.《2022年潭水镇农业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15
- 阳春市教育局.《阳春市乡村学校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3-09-01
-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.《阳春市村级卫生站名录》[EB/OL].2023-08-20
-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.《2023年阳春市乡村公路布局图》[EB/OL].2023-05-10
- 《阳春市民俗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0:168页
-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阳春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》[EB/OL].2018-10-20
-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.《阳春市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1-12-15
- 潭水镇政府.《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》[EB/OL].2023-01-20
- 阳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阳春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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