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山村是高州市茶叶种植重点村、市级文明村,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新垌镇东北部,地处云开大山余脉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高山茶种植、荔枝龙眼培育,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,2022年获评高州市级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安山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新垌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3.8平方公里(2023年,新垌镇人民政府统计公报)
- 下辖地区:4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- 常住人口:724人(2022年,高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3℃,年降水量1800mm(茂名市气象局.《2022年茂名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
- 车牌代码:粤K
- 行政区划代码:440981118207
- 电话区号:0668
- 邮政区码:525245
- 特色标识:高州市级文明村、茶叶种植重点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代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李姓族人自福建迁此建村,因村后山岗常年林木繁茂、安宁静谧得名安山村(《高州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217页)。1983年,新垌公社改区,安山村隶属新垌区;1986年新垌撤区建镇,安山村属新垌镇管辖至今(高州市人民政府.《高州市行政区划沿革汇编》[EB/OL].2020-05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4个村民小组及安山、坡仔2个自然村,东接新垌镇云炉村,南邻新垌社区,西连新垌镇大路坡村,北靠云开大山余脉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云开大山余脉丘陵地带,平均海拔280米,地势北高南低,山地占区域面积的65%(2023年,新垌镇自然资源所)。
气候特征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22.3℃,年降水量1800mm,无霜期350天以上(茂名市气象局.《2022年茂名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3-01-15)。
水文状况
村内有安山溪贯穿,属鉴江水系支流,年均径流量约0.3立方米/秒(高州市水务局.《高州市村级水文资源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1-10-08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860亩,其中水田520亩,旱地340亩;林地面积3200亩(2023年,新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林业资源
主要种植马尾松、桉树及油茶,森林覆盖率达70%(2023年,新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人口民族
常住人口724人,其中男性378人,女性346人,以汉族为主,占总人口的99.8%(2022年,高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。
经济概况
主导产业
以高山茶种植、荔枝龙眼培育为核心,2023年全村茶叶种植面积450亩,年产干茶12吨;荔枝龙眼种植面积600亩,年产量约800吨(新垌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,主要来源于茶叶合作社分红及林地流转收益(新垌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安山小学教学点,现有教师3名,学生42名(2023年,高州市教育局)。
医疗
设有安山村卫生站,配备乡村医生1名,基本满足村民日常诊疗需求(2023年,高州市卫生健康局)。
交通
村内实现主干道硬底化,通村公路连接新垌镇镇区,距离镇政府约8公里(2023年,新垌镇交通管理所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有年例、清明祭祖等传统习俗,年例期间会举办游神、粤剧表演等活动(《高州市民俗志》[M].广州:广东旅游出版社,2020年:342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有清代客家围屋1座,占地约1200平方米,为砖木结构,现仍有部分村民居住(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高州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》[EB/OL].2022-06-10)。
地方特产
安山高山茶
因种植海拔较高、昼夜温差大,茶叶香气浓郁、口感醇厚,2021年被评为高州市“十大特色农产品”(高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公布高州市十大特色农产品的通知》[EB/OL].2021-11-05)。
桂味荔枝
果肉脆爽、清甜多汁,年产量约300吨,是村内特色经济作物之一(2023年,新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)。
乡村建设
2022年完成人居环境整治,建成垃圾收集点3个,污水处理设施1套,村内绿化率达35%(高州市乡村振兴局.《2022年高州市乡村建设成果报告》[EB/OL].2023-02-15);2023年建成村级文化广场1个,配备健身器材12套(新垌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,被评为高州市级文明村(高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高州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08)
- 2021年,被认定为高州市茶叶种植重点村(高州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认定高州市茶叶种植重点村的通知》[EB/OL].2021-10-20)
以上文章内容为AI辅助生成,仅供参考,需辨别文章内容信息真实有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