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圩村是茂名市“一村一品”专业村、高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,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云潭镇东北部,地处云潭河上游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荔枝、龙眼种植及生猪养殖,始建于清康熙年间,2024年获评茂名市“一村一品”专业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新圩村
- 所属地区: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云潭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4.2平方公里(2023年,高州市统计局.《2023年乡镇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3-20)
- 下辖地区:6个村民小组
- 常住人口:1286人(2023年,云潭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人口统计台账》[EB/OL].2024-01-30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粤K
- 行政区划代码:440981118202
- 电话区号:0668
- 邮政区码:525246
- 特色标识:茂名市“一村一品”专业村、高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,李姓族人自福建迁此建村,因地处云潭圩场新建片区得名(《高州市地名志》[M].广州:广东人民出版社,2019年:347页)。1983年撤社建乡时,划归云潭乡管辖;1993年高州撤县设市后,属云潭镇新圩村至今(高州市人民政府.《高州市行政区划沿革汇编》[EB/OL].2020-05-1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6个村民小组,东接珍珠村,南邻云潭社区,西连新华村,北至丰文垌村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云潭河上游低丘陵区,平均海拔180米,地势东北高西南低,耕地多为河谷冲积平原(高州市自然资源局.《云潭镇国土空间规划(2021-2035年)》[EB/OL].2022-08-15)。
气候
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3℃,年降水量1850毫米,无霜期350天以上(茂名市气象局.《2023年茂名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
云潭河穿村而过,境内河段长2.1公里,另有小型山塘3座,总库容12万立方米(高州市水务局.《2023年农村水利设施统计报表》[EB/OL].2024-02-20)。
人口民族
2023年末常住人口1286人,其中农业人口1254人,汉族占比100%(云潭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村级人口统计台账》[EB/OL].2024-01-30)。
经济
主导产业
以荔枝、龙眼种植及生猪养殖为核心主导产业,2023年荔枝种植面积1200亩,产量360吨;龙眼种植面积800亩,产量240吨;生猪出栏量1.2万头,农业总产值达2800万元(茂名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4年“一村一品”专业村认定公示》[EB/OL].2024-04-10)。
集体经济
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8万元,主要来源为集体林地出租、农业服务收费(云潭镇政府.《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4-03-25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新圩小学,现有教职工12人,在校学生186人,覆盖村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学需求(高州市教育局.《2023年农村小学办学情况统计》[EB/OL].2024-02-10)。
医疗
设有村级卫生站1个,配备执业医师1人,可提供常见病诊疗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实现全村医疗服务覆盖(高州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3年村级卫生站达标情况通报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基础设施
全村通硬化公路率100%,实现自来水户户通,建有文化广场1个、农家书屋1间,配套健身器材、图书等设施(高州市乡村振兴局.《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验收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05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保留有年例习俗,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行游神、飘色表演,传承至今已有300余年,是村内重要的民俗活动(《高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》[M].高州: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,2021年:219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有清代李氏宗祠1座,建筑面积280平方米,为砖木结构,建筑风格兼具岭南特色与客家元素,2018年被列为高州市文物保护单位(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.《关于公布第三批高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》[EB/OL].2018-06-20)。
地方特产
新圩桂味荔枝,果大核小,果肉清甜多汁,肉质爽脆,2023年获广东省“名特优新”农产品称号(广东省农业农村厅.《2023年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3-12-15)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,获评高州市生态宜居示范村(高州市人民政府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生态宜居示范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10)
- 2024年,获评茂名市“一村一品”专业村(茂名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4年“一村一品”专业村认定名单》[EB/OL].2024-04-15)
- 2023年,获评高州市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(高州市司法局.《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》[EB/OL].2024-02-25)
基层治理
村“两委”成员共5人,实行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法,健全村务监督机制,2023年获评高州市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,村级治理成效显著(高州市司法局.《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总结》[EB/OL].2024-02-2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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