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田村是南安市乡村振兴试点村、泉州市级文明村,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西南部,地处低山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龙眼种植、畜禽养殖与乡村休闲旅游,始建于南宋时期,2024年获评泉州市级文明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盐田村
- 所属地区: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
- 区域面积:3.8平方公里(2023年,南安市统计局)
- 下辖地区:6个村民小组、2个自然村
- 常住人口:724人(2023年,官桥镇政府统计报表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21℃(泉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
- 车牌代码:闽C
- 行政区划代码:350583106212
- 电话区号:0595
- 邮政区码:362341
- 特色标识:泉州市级文明村、南安市乡村振兴试点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南宋绍兴年间(1131-1162年),林姓族人迁居此地,因村内原有盐田旧址得名(《南安市地名志》[M].厦门大学出版社,2020年:217页)。2006年,原盐田村与周边小自然村整合,保留现村名(官桥镇人民政府.《关于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[EB/OL].2006-04-20)。
现任区划
下辖6个村民小组及山后、洋尾2个自然村,东接官桥镇区,南邻内厝村,西连黄山村,北至九溪河畔。
自然地理
地形地貌
地处低山丘陵地带,平均海拔120米,地势西高东低,境内有少量河谷平地(南安市自然资源局.《官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[EB/OL].2023-09-10)。
气候特征
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21℃,年降水量1600毫米,无霜期330天(泉州市气象局.《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-15)。
水文条件
九溪支流流经村域北部,村内有2座小型山塘水库,用于农业灌溉(南安市水利局.《2023年农村水利设施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4-02-05)。
人口民族
常住人口724人(2023年,官桥镇政府统计报表),其中男性378人,女性346人,60岁以上人口占比18.2%;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,暂无少数民族聚居数据(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[EB/OL].2021-06-10)。
经济发展
主导产业
第一产业以龙眼种植(种植面积1200亩,2023年产量180吨)、生猪养殖(年出栏量2000头)为主;第二产业以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;第三产业依托龙眼种植基地发展乡村休闲采摘游(官桥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乡村产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0)。
经济数据
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28万元,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(南安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村级经济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20)。
社会事业
教育
村内设有盐田小学教学点,现有学生42人,教职工6人(南安市教育局.《2023年村级教育机构统计》[EB/OL].2024-02-15)。
医疗
设有村级卫生所1个,执业医师1人,护士1人,基本满足村民日常医疗需求(南安市卫生健康局.《2023年村级卫生机构名录》[EB/OL].2024-01-30)。
基础设施
全村实现道路硬化全覆盖,通村主干道宽6米;建有文化活动中心1个,健身广场2处;自来水普及率100%(官桥镇人民政府.《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结》[EB/OL].2024-03-05)。
地方特产
盐田村龙眼种植历史悠久,所产龙眼肉质饱满、甜度高,获评南安市“特色农产品”(南安市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特色农产品名录》[EB/OL].2024-02-01)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“游龙灯”民俗活动,传承至今已有800余年历史,是村民祈福纳祥的重要仪式(《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》[M].海峡文艺出版社,2019年:342页)。
传统建筑
村内保留有3座清代闽南古厝,建筑风格为“皇宫起”,木雕、石雕工艺精湛(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.《南安市传统建筑保护名录》[EB/OL].2022-10-20)。
乡村荣誉
- 2024年 泉州市级文明村(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-2024年度市级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4-05-20)
- 2023年 南安市乡村振兴试点村(南安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公布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的通知》[EB/OL].2023-03-10)
- 2022年 南安市龙眼种植示范村(南安市农业农村局.《关于表彰2022年农业示范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15)
基层组织
盐田村党支部现有党员32名,下设2个党小组;村民委员会由5人组成,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1名、委员3名(官桥镇人民政府.《2024年村级组织概况》[EB/OL].2024-04-01)。
生态环境
村内森林覆盖率达65%,2023年通过南安市“生态村”验收,建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3处,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%(南安市生态环境局.《2023年生态村验收结果公示》[EB/OL].2024-01-2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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