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店村是金寨县东部农业特色村,隶属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白塔畈镇,地处大别山北麓丘陵地带,主导产业为板栗种植与稻虾共养,明清时期为皖西商贸驿道节点之一。村域面积6.2平方公里,户籍人口约2100人,是金寨板栗地理标志产品核心种植区及乡村振兴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桥店村
- 所属地区: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白塔畈镇
- 经纬度:东经116°16′-116°19′,北纬31°41′-31°44′
- 区域面积:6.2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12个村民组
- 户籍人口:2100人(2023年,来源金寨县统计年鉴2023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
- 车牌代码:皖N
- 行政区划代码:341524109205
- 电话区号:0564
- 邮政区码:237321
- 特色标识:金寨板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核心种植区、六安市生态宜居示范村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清时期属六安州麻埠镇;1958年划入白塔畈人民公社,设桥店大队;1983年改为桥店村;2005年与邻近的汪岗村合并为现桥店村(来源:《金寨县志2011-2020》)。
现任区划
下辖12个村民组,边界东至漫流河,南接白塔畈社区,西连项冲村,北邻霍邱县花园镇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以丘陵为主,海拔50-200米,属大别山构造侵蚀残留丘陵区,地势西高东低,坡度较缓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15.5℃,年降水量1200mm,无霜期220天(来源:六安市气象局2023气候公报)。
水文条件
漫流河支流桥店河穿村而过,有小型水库1座(桥店水库)、塘坝20座,灌溉面积约3000亩。
土壤类型
以黄棕壤为主,肥力中等,适配板栗、水稻、油菜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2100亩,林地3200亩,人均1.95亩(2023年)。
水资源
地表径流约150万立方米,地下水储量约80万立方米,桥店水库总库容50万立方米。
生物资源
特色板栗林1800亩(品种为金寨油栗),稻虾共养500亩;野生动物有白鹭、野兔等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2100人,户均4.2人,性别比105:100,60岁以上人口占比22%(来源:金寨县统计年鉴2023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8%,少数回族(3户12人)散居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三次产业占比为65:15:20(2023年)。
第一产业
板栗种植1800亩,年产200吨;稻虾共养500亩,年产小龙虾30吨、水稻250吨;总产值约120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(板栗深加工、大米加工),年产值约300万元,产品包括板栗仁、稻虾米等。
第三产业
乡村旅游:板栗采摘园2个、稻虾垂钓基地1个,年接待游客约5000人次;电商服务站1个,年销售额约150万元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.8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(来源:白塔畈镇2024政府工作报告)。
发展举措
实施板栗品种改良项目(改良面积500亩),建设稻虾共养示范基地,获金寨县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20万元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桥店小学1所,教职工8人,学生120人,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3人,配备血压计、血糖仪等设备,医保覆盖率98%。
基础设施
通村公路硬化率100%,组组通水泥路;太阳能路灯200盏,污水处理设施5处,垃圾收集点12个。
社会保障
养老服务中心1个,覆盖60岁以上老人;低保户35户,特困供养12人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建村于明代中期,现存清代古桥“桥店桥”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8年认定)。
民俗文化
春节舞龙灯、中秋打糍粑;“金寨板栗栽培技艺”非遗传承点1个,传承人2名。
地方名人
张兆麟(1892-1965):民国时期教育家,创办桥店小学,推动乡村教育普及。
地方特产
金寨板栗
果实饱满,含糖量18%以上,采用传统嫁接技艺;2008年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,年产值约800万元。
桥店稻虾米
生态种植,口感香软,2022年获绿色食品认证,年产值约300万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X005县道穿村,通村路为双向两车道硬化路;距济广高速金寨出口25公里,车程约30分钟。
公共交通
镇村公交306路,每日6班次(白塔畈镇-桥店村)。
其他交通
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六安市“生态宜居示范村”(六安市政府)
- 2022年金寨县“乡村振兴示范村”(金寨县委)
数据参考来源
- 金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金寨县志(2011-2020)》[M].合肥:黄山书社,2022:123-125.
- 金寨县统计局.《金寨县统计年鉴2023》[EB/OL].2024-03-15.
- 白塔畈镇人民政府.《2024年白塔畈镇政府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0.
- 六安市气象局.《六安市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05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