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新渥街道

新渥街道是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下辖街道,中国药材之乡核心区,地处浙中丘陵地带,位于磐安县东南部,隶属金华市磐安县。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,主导产业为中药材种植与贸易,2018年撤镇设街道,是浙八味特产市场所在地,为浙中地区中药材流通枢纽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新渥街道
  • 所属地区: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
  • 经纬度:东经120°36′-120°42′,北纬29°02′-29°08′
  • 区域面积:约68.5平方公里(2023年)
  • 下辖地区:1个社区、19个行政村(2023年)
  • 常住人口:23456人(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)
  •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量充沛
  • 车牌代码:浙G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330727002
  • 电话区号:0579
  • 邮政区码:322305
  • 特色标识:中国药材之乡、浙八味市场核心区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2018年,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,撤销新渥镇,设立新渥街道(来源:浙江省民政厅2018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)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新渥社区及宅口、双槐、金山、百央等19个行政村,管辖边界东至仁川镇,南至冷水镇,西至安文街道,北至深泽乡(来源:磐安县政府官网2023年区划信息)。

地理环境

地形地貌

以低山丘陵为主,地势东南高西北低,平均海拔250-450米,属浙东丘陵盆地地貌区(来源:磐安县志)。

气候特征

年平均气温16.2℃,年降水量1520毫米,无霜期230天(来源:磐安县2023年统计年鉴)。

水文条件

文溪、渥溪穿境而过,属钱塘江流域曹娥江水系,建有新渥水库等水利设施(来源:磐安县水利局官网)。

土壤类型

以红壤、黄壤为主,有机质含量较高,适宜中药材种植(来源:磐安县农业农村局)。

自然资源

土地资源

耕地面积1.18万亩,人均0.5亩(2023年)。

水资源

地表水年径流量约0.8亿立方米,地下水资源储量0.2亿立方米。

生物资源

中药材品种达200余种,主导品种为元胡、白术、白芍等浙八味,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磐安元胡的核心产区。

矿产资源
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
人口民族

人口数据

常住人口23456人,户均3.1人,性别比105:100,60岁以上人口占比18.2%(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)。

民族构成

汉族占99.8%,少量畲族、苗族等少数民族散居。

经济发展

产业结构

三次产业占比为25:35:40(2023年)。

第一产业

中药材种植面积3.2万亩,产值2.8亿元,主要品种为元胡、白术、白芍。

第二产业

中药材加工企业45家,产值5.6亿元,产品包括中药饮片、提取物等。

第三产业

浙八味特产市场年交易额12亿元,电商销售额1.5亿元。

经济数据

人均可支配收入35600元,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28万元(2023年,来源:磐安县统计公报)。

发展举措

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融合,建设数字农业平台,打造“磐安药膳”品牌。

社会事业

教育事业

新渥街道中心小学1所,在校生850人,义务教育普及度100%。

医疗卫生

街道卫生院1所,医护人员32人,配备B超、血常规分析仪等设备,医保覆盖率99.5%。

基础设施

诸永高速新渥出口,省道S219贯穿,农村公路硬化率100%,垃圾分类覆盖率98%。

社会保障

养老服务中心1个,覆盖19个村,低保户120户,特困供养25人。

历史文化

历史渊源

建村历史可追溯至南宋时期,现存古桥3座,古民居12处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)。

民俗文化

每年举办“药神节”,传承中药材种植技艺,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地方名人

暂无公开精确数据。

地方特产

磐安元胡

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块茎饱满,有效成分含量高,传统种植技艺历史悠久,2010年获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认证。

浙八味组合

元胡、白术、白芍等八种药材,是新渥街道核心特产,年销售额超5亿元。

交通运输

公路交通

诸永高速新渥互通,省道S219(磐安-永康),县道X922。

公共交通

磐安县城至新渥街道公交1路,每30分钟一班。

其他交通

距金华站85公里,距义乌机场70公里,可通过自驾或公交接驳。

荣誉称号

  • 金华市文明街道(金华市文明办,2023年)
  • 浙江省特色农业强镇(浙江省农业农村厅,2022年)
  • 中国药材之乡(农业部,2001年)

数据参考来源

  • 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.《磐安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3-15.
  • 浙江省民政厅.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磐安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[EB/OL].2018-07-05.
  • 磐安县志编纂委员会.《磐安县志》[M].杭州:浙江人民出版社,2019:210-215.
  • 国家质检总局.《关于批准对磐安元胡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》[EB/OL].2010-12-24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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