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崔村是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张华镇下辖行政村,属华北平原典型农业村,主导产业为小麦、玉米种植及特色蔬菜培育。该村位于平原县中部偏南,距张华镇政府约3公里,地形平坦开阔,雨热同期的温带季风气候适配粮食作物生长。历史上为崔姓聚居村落,现有清代崔氏祠堂遗址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),近年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村电商培育推动乡村振兴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大崔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张华镇
- 经纬度:暂无公开精确数据(参考张华镇坐标:北纬37°25′,东经116°38′)
- 区域面积:约1.2平方公里(2023年张华镇统计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326户,1142人(2023年张华镇统计年报)
-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、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鲁N
- 行政区划代码:371426107205(推测,以官方最新数据为准)
- 电话区号:0534
- 邮政区码:253111
- 特色标识:富硒小麦种植、清代崔氏祠堂遗址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代崔姓迁居于此建村,故名大崔村。1958年属张华人民公社,1984年公社改镇后属张华镇至今(平原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《平原县志(1986-2005)》)。2018年,村内崔氏祠堂遗址被列为平原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管辖边界东至小崔村、西至张华村、南至李申村、北至王庄村,村域范围以耕地与居民点为主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黄河冲积平原,海拔26-28米(2023年平原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),地形平坦,坡度≤1°,无明显起伏。
气候特征
年平均气温12.6℃,年降水量578毫米,无霜期205天(德州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;夏季高温多雨,冬季寒冷干燥,降水集中于6-8月。
水文条件
引黄干渠支流流经村域西部,为农业灌溉主要水源;村内有机井12眼,满足日常饮水与补充灌溉需求。
土壤类型
以潮土为主,占耕地面积95%以上,土壤肥力中等,有机质含量1.2%-1.5%,适配小麦、玉米、棉花及设施蔬菜种植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1512亩,人均1.32亩;其中水浇地1480亩,旱地32亩(2023年张华镇国土所数据)。
水资源
地表水依赖引黄灌溉,年引水量约12万立方米;地下水储量约8万立方米/年,有机井12眼(深度50-80米)。
生物资源
农作物以小麦、玉米为主,特色品种为富硒小麦;畜禽以猪、牛、羊为主,无珍稀野生动物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末户籍人口1142人,户均3.5人;性别比106:100(男:女);60岁以上人口占比21.8%,18岁以下占比19.2%(张华镇2023年统计年报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比99.9%,无少数民族聚居区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为63:16:21。
第一产业
小麦种植面积1200亩,玉米1100亩,年产小麦540吨、玉米605吨;设施蔬菜种植面积120亩(黄瓜、西红柿为主),年产值约96万元;富硒小麦种植面积500亩,年产225吨,溢价率达20%。
第二产业
小型加工企业2家(粮食加工、农机维修),年产值约130万元。
第三产业
农村电商服务站1个,年交易额约35万元;农家乐1家,年接待游客约2000人次。
经济数据
2023年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.85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12.6万元(平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乡村振兴报告)。
发展举措
2022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,改善灌溉面积1000亩;2023年引入电商培训项目,培育带头人5名;2024年启动崔氏祠堂遗址修复工程,拟发展乡村文旅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内无学校,适龄儿童均就读于张华镇中心小学,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医疗卫生
村级卫生室1所,医护人员2名,配备血压计、血糖仪等基础设备,医保覆盖率98.5%。
基础设施
主干道硬化率100%(宽4米柏油路);文化广场1处(1200平方米),健身器材12套;生活垃圾收集点5个,污水处理设施1套(日处理能力50吨)。
社会保障
互助养老点1个,覆盖60岁以上老人85人;低保户12户,特困供养户3户,应保尽保率10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建村时间暂无确切记载,清代崔氏祠堂遗址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8年公布)为村内核心历史遗存。
民俗文化
农历正月十五举办元宵灯会,含舞龙、踩高跷等活动,传承至今;每年秋分举办“丰收节”,展示特色农产品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知名地方名人记载。
地方特产
大崔村富硒小麦:采用生物富硒技术种植,蛋白质含量≥12%,硒含量0.15-0.3mg/kg(符合国家富硒标准),2023年获“德州市特色农产品”称号,年产值约50万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连接省道S315(张华镇段),距平原县城约25公里,车程约40分钟。
公共交通
城乡公交306路(平原县城-张华镇)途经村口,每日3班(7:00、11:00、15:00)。
其他交通
距平原县火车站28公里,需自驾或公交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平原县“乡村振兴示范村”(平原县农业农村局,2023.12)
- 2022年张华镇“文明村”(张华镇人民政府,2022.10)
数据参考来源
- 平原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平原县志(1986-2005)》[M].济南:齐鲁书社,2006.
- 张华镇人民政府.《张华镇2023年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4.01.
- 德州市气象局.《德州市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.02.
- 平原县农业农村局.《平原县2023年乡村振兴报告》[EB/OL].2024.0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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