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

雄江镇是闽江沿岸生态重镇,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北部,闽江中游北岸,行政隶属为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。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,主导产业为生态旅游、有机水产养殖、林业。1984年撤乡设镇,是闽清县北部重要的生态经济节点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中文名称:雄江镇(无别名)
  • 所属地区: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
  • 经纬度:东经118°55′-119°03′,北纬26°23′-26°31′
  • 区域面积:约111.3平方公里(2023年)
  • 下辖地区:1个社区居委会(梅雄社区)、12个行政村(安岭村、梅洋村、芹洋村、西山村、汤下村、梅台村、大雄村、马池村、凤山村、梅山村、桥头村、梅雄村)
  • 户籍人口:约1.2万人(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)
  • 常住人口:约0.8万人(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)
  •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特征为温暖湿润、四季分明
  • 车牌代码:闽A
  • 行政区划代码:350124104
  • 电话区号:0591
  • 邮政区码:350812
  • 特色标识: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、闽江有机鱼养殖基地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竹编技艺

行政区划

历史沿革

1958年设立雄江人民公社;1984年撤社改镇;2005年完成村级区划调整(来源:《闽清县志(1991-2005)》)。

现任区划

下辖梅雄社区居委会及12个行政村,管辖边界东至古田县,西接桔林乡,南邻闽江,北连黄楮林自然保护区。

地理环境

地形地貌

以山地丘陵为主,海拔200-800米,最高峰黄楮林主峰海拔1160米,属戴云山脉余脉(数据基准:2022年闽清县地形测绘报告)。

气候特征

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9.2℃,年降水量1620毫米,年日照时数1780小时(来源:闽清县气象局2023年气候年报)。

水文条件

闽江穿境15公里,支流有梅溪、大雄溪;水域用于有机养殖、灌溉及航运。

土壤类型

红壤、黄壤为主,肥力中等,适配毛竹、杉木、茶叶等作物。

自然资源

土地资源

2022年:林地10.2万亩(占75%),耕地0.8万亩,人均林地8.5亩。

水资源

地表水资源丰富,闽江年径流量620亿立方米(境内段);地下水资源120万立方米/年;有汤下、大雄等小型水库。

生物资源

植物:福建柏、南方红豆杉(国家二级)、黄楮(三级);动物:猕猴、穿山甲(二级);特色水产:闽江有机光倒刺鲃。

矿产资源
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
人口民族

人口数据

2020年普查:常住人口7860人,户籍11980人,户均3.48人,性别比105.2:100,60岁以上占21.8%(来源:闽清县统计局2021年公报)。

民族构成

汉族占99.5%,畲族约50人散居梅洋、芹洋村。

经济发展

产业结构
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32:18:50。

第一产业

茶叶0.52万亩/510吨,有机鱼2100亩/2200万元,毛竹3.1万亩/10.5万根,油茶0.3万亩/150吨。

第二产业

竹制品厂8家、茶叶厂7家,年产值5300万元,产品为竹编工艺品、有机茶。

第三产业

生态旅游:黄楮林温泉(3A)、闽江游船,年接待10.8万人次/8500万元。

经济数据

2023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00元,镇集体经济520万元(来源:雄江镇2024年报告)。

发展举措

实施“生态+旅游”战略,升级黄楮林景区,打造“闽江有机鱼”品牌,2023年旅游收入增15%;竹编非遗线上销售增20%。

社会事业

教育事业

中心小学1所(210人/16人)、幼儿园1所(65人),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
医疗卫生

镇卫生院1所(13人,X光/B超),村级卫生室12个;医保覆盖率98.5%。

基础设施

县道X127穿境,村村通硬化路;自来水厂(500吨/日)、污水处理站(300吨/日),太阳能路灯覆盖主街;垃圾分类站15个。

社会保障

敬老院1所(22床),特困供养25人;低保120户,养老参保率95%。

历史文化

历史渊源

明清建镇,汤下温泉古驿道为县级文保单位(2018年)。

民俗文化

端午闽江龙舟赛(百年历史);雄江竹编(市级非遗,2021年)。

地方名人

暂无公开著名地方名人。

地方特产

闽江有机鱼

雄江段生态养殖,有机认证(2019),年产值2200万元。

雄江竹编

市级非遗(2021),年产值800万元,产品远销国内外。

黄楮林茶叶

绿色认证(2020),年产量510吨,产值1500万元。

交通运输

公路交通

县道X127(20公里,双向两车道),村村通硬化路(3.5-5米)。

公共交通

6班次/日往返闽清县城,各村便民巴士3-5班次/周。

其他交通

距闽清北站32公里,长乐机场120公里。

荣誉称号

  • 2023:福州市乡村振兴示范镇
  • 2021:福建省生态乡镇
  • 2020:福州市文明乡镇
  • 2019:闽江有机鱼养殖示范基地

数据参考来源

  • 闽清县统计局.《2021年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2-03-15.
  • 雄江镇政府.《2024年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0.
  • 闽清县气象局.《2023气候年报》[M].2024:12-15.
  •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.《2021生态乡镇名单》[EB/OL].2021-12-20.
  • 福州市文旅局.《第七批市级非遗名录》[EB/OL].2021-09-3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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