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乐乡是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下辖的革命老区乡,地处平和县西北部闽粤交界处,行政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。地形以中山丘陵为主,平均海拔600米以上,主导产业为蜜柚种植与红色旅游,是1928年“长乐暴动”发生地,闽南革命重要发源地之一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(别名:长乐老区乡)
- 所属地区: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
- 经纬度:东经116°52′-116°58′,北纬24°15′-24°22′
- 区域面积:约86.7平方千米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联三村、建南村、南庭村、葵山村、长乐村、农家村、乐北村、秀山村共8个行政村
- 户籍人口:12136人(2023年,来源:平和县2023年统计年鉴)
- 常住人口:7892人(2023年,来源:平和县2023年统计年鉴)
- 气候类型: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、降水充沛
- 车牌代码:闽E
- 行政区划代码:350628208
- 电话区号:0596
- 邮政区码:363709
- 特色标识:革命老区乡、平和琯溪蜜柚核心产区、闽南革命发源地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1958年成立长乐人民公社;1984年撤销公社改设长乐乡;1990年被认定为革命老区乡(来源:《平和县志》1993年版)。
现任区划
下辖8个行政村,东接秀峰乡、南连九峰镇、西临广东大埔县西河镇、北邻崎岭乡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以中山丘陵为主,属博平岭山脉南段,平均海拔600米以上,最高海拔1089米(来源:平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地形测绘数据)。
气候特征
年平均气温18.2℃,年降水量1850毫米,无霜期300天以上(来源:平和县气象局2023年气候年报)。
水文条件
长乐溪贯穿全境,属韩江流域支流,流域面积80平方千米,功能为农业灌溉与生活用水。
土壤类型
红壤、黄壤为主,肥力中等,适配蜜柚、茶叶、毛竹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2023年总面积8670公顷,耕地680公顷、林地7200公顷,人均耕地0.57亩(来源:平和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报)。
水资源
地表水1.2亿立方米、地下水0.3亿立方米,有长乐、葵山2座小型水库(总库容150万立方米)(来源:平和县水利局2023年数据)。
生物资源
林木有马尾松、杉木;经济作物有蜜柚、茶叶;特色品种为平和琯溪蜜柚、长乐高山茶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12136人,户均3.2人,性别比108:100,60岁以上占18.5%(来源:平和县2023年统计年鉴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8%,畲族、壮族等少数民族零星分布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比55:15:30。
第一产业
蜜柚1.2万亩,年产量3万吨、产值1.5亿元;茶叶2000亩,年产量100吨、产值80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12家,主营蜜柚保鲜、茶叶加工,2023年产值0.8亿元。
第三产业
红色旅游核心项目:长乐暴动旧址纪念馆、革命历史陈列馆,2023年接待5万人次、收入2000万元。
经济数据
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0元,村集体经济平均25万元(来源:平和县2023年统计公报)。
发展举措
实施老区振兴工程,建3个蜜柚标准化基地、2条红色步道,带动1200户增收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中心小学1所、教学点3个,学生420人、教职工35人,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医疗卫生
乡卫生院1所、村卫生室8个,医护22人,医保覆盖率99.5%。
基础设施
公路硬化率100%,县道X561贯穿;自来水厂1座覆盖全行政村;垃圾中转站1个,无害化处理率95%。
社会保障
乡养老中心1个、村互助点8个,低保应保尽保,特困供养集中率8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1928年长乐暴动发生地,旧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(2013年公布)。
民俗文化
客家山歌、舞龙舞狮,春节举办“老区文化节”。
地方名人
陈彩芹:长乐暴动领导人,闽南特委书记。
地方特产
平和琯溪蜜柚:国家地理标志产品(2002年),年产值1.5亿元;长乐高山茶:海拔600米以上,香气浓郁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县道X561双向两车道沥青路,境内15千米连通闽粤。
公共交通
每日6班班车往返县城,2小时一班。
其他交通
距平和动车站60千米,需自驾/班车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福建省革命老区乡(福建省政府,1990年)
- 平和县蜜柚产业示范乡(平和县政府,2022年)
数据参考来源
- 平和县政府.《2023年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4-03-15.
- 平和县气象局.《2023气候年报》[M].2024:12-15.
-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.《2023土地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20.
- 福建省文物局.《第八批省级文保单位》[EB/OL].2013-06-08.
- 平和县方志委.《平和县志》[M].漳州人民出版社,1993:210-215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