堤子村是东平湖滨湖生态养殖特色村,位于东平县南部、新湖镇东北部,隶属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新湖镇,地处滨湖平原地带,主导产业为东平湖生态水产养殖与优质水稻种植,明代形成村落,2023年被评为东平县生态养殖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堤子村(别名:东平湖渔乡)
- 所属地区: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新湖镇
- 经纬度:东经116°17′-116°19′,北纬35°52′-35°54′
- 区域面积:2.5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1210人(2023年,来源《东平统计年鉴2023》)
-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鲁J
- 行政区划代码:370923107215(2022年民政部村级区划代码)
- 电话区号:0538
- 邮政区码:271507
- 特色标识:东平湖生态养殖专业村、泰安市文明村(2022年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代属东平州新湖区;清代沿用东平州建制;1949年后属东平县新湖乡;2010年新湖乡撤乡设镇,堤子村划归新湖镇管辖(来源《东平县志2015》)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西王庄村,西至东平湖二级堤,南至范岗村,北至牛圈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黄河冲积滨湖平原,海拔15-20米,地势平坦,土壤淤积层厚达1.5米(数据基准:东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土地调查)。
气候特征
年平均气温13.5℃,年降水量680mm,无霜期205天(来源:东平县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。
水文条件
临近东平湖,拥有养殖水面500亩,灌溉渠3条,兼具农业灌溉与水产养殖功能。
土壤类型
以潮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1.2%-1.5%,肥力中等,适配水稻、小麦及水生作物种植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1800亩,人均1.5亩;养殖水面500亩(2023年)。
水资源
地表水依赖东平湖补给,地下水储量约50万立方米,有机井12眼(2023年东平县水利局数据)。
生物资源
鱼类:鲤鱼、鲫鱼、中华绒螯蟹;鸟类:白鹭、灰鹤(东平湖湿地迁徙物种);特色作物:东平湖水稻、莲藕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1210人,312户,户均3.88人;性别比105:100;60岁以上人口占22%(来源《东平统计年鉴2023》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8%,回族等少数民族占0.2%,散居分布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:一产60%、二产15%、三产25%。
第一产业
水稻种植1000亩,年产大米500吨;生态养殖水面500亩,年产大闸蟹20吨、鱼类100吨,年产值80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厂2家,主营大米精加工、水产包装,年产值200万元。
第三产业
农家乐3家,电商服务站1个,年营业额300万元;电商站年销售农产品150万元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0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(来源东平县委农办2024年报告)。
发展举措
实施东平湖生态养殖项目,获地理标志认证;建设电商服务站,对接淘宝、抖音平台,带动20户村民增收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设新湖镇中心小学堤子教学点,学生50人,义务教育普及度100%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2人,配备血压计、血糖仪等设备,医保覆盖率98%。
基础设施
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,文化广场1个,垃圾收集点5个,太阳能路灯60盏。
社会保障
幸福院1个,覆盖低保户20户、特困供养3人;养老保险参保率95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明代建村,存古槐树1棵(树龄500年,县级文物保护单位)。
民俗文化
春节庙会、渔灯节(东平湖特色民俗),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办渔灯祈福活动,传承良好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记录的县级及以上知名人物。
地方特产
东平湖大闸蟹
生态养殖,个重200-300克,2022年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年产值500万元。
东平湖大米
绿色认证产品,口感软糯,富含矿物质,年产值300万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硬化,连接S255省道,距新湖镇政府5公里,距东平县城20公里。
公共交通
镇村公交K10路(新湖镇-堤子村),每日6班次。
其他交通
距东平汽车站20公里,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东平县生态养殖示范村(东平县农业农村局)
- 2022年泰安市文明村(泰安市文明办)
数据参考来源
- 东平县统计局.《东平统计年鉴2023》[M].泰安:泰山出版社,2023:123-125.
- 东平县委农办.《东平县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0.
- 东平县气象局.《东平县2023年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05.
-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.《东平湖大闸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》[EB/OL].2022-08-15.
- 东平县自然资源局.《东平县村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(2023)》[EB/OL].2024-03-0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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